?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19日訊 一家企業未向127名職工發放6月份防暑降溫費,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立即下達《勞動保障監察建議書》,要求企業補發6月份防暑降溫費17780元……7月19日,半島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高溫季節勞動作業,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市人社局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法律法規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行為。
據悉,目前青島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所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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