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婁花 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4日訊 市物價局、市國土局、市財政局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經(jīng)實地調(diào)研并考慮到低收入戶籍家庭的實際承受能力,經(jīng)研究決定,對河畔家園等5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青價格[2014]74號)、白沙上苑等15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青價格[2015]4號)租金標準仍按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1日。
公租房項目租金標準 單位:元/月·平方米
項目 市場租金標準 差別化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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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畔家園 18 0.75 5.4 9 12.6
河馬石 19 0.75 5.7 9.5 13.3
同福路7號
福州北路135號
勁松三路227號
白沙上苑 13 0.75 3.9 6.5 9.1
國信·紫云臺 22 0.75 6.6 11 15.4
遠洋自然
王埠景苑 13.5 0.75 4.05 6.75 9.45
金水源
尤家
春和景明
李家庵
小棗園改造三期
藍山灣
滄臺路 12.7 0.75 3.81 6.35 8.89
文安路翰林院
沔陽路5號 11 0.75 3.3 5.5 7.7
永平路38、40號
升平路21、23號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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