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客戶端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 馬嘯
“我真不該喝酒開車!”吳某懊悔地說道。以為凌晨交警不會出來檢查,存有僥幸心理,忍不住去接自己媳婦,可是,最終未逃過交警的眼睛。5月3日凌晨,在濰萊交警大隊詢問室,駕駛員吳某對自己醉駕后闖卡并企圖賄賂民警的行為深感自責。
5月2日晚上11時許,濰萊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費站開展重點違法行為夜查行動,突然,從入口匝道急駛來一輛白色小型轎車,該車對第一道卡口民警示意停車的手勢置之不理,但是被第二道關卡的民警喝止,民警立即上前讓該駕駛員出示證據并接受檢查,一搖下車窗,民警聞到車內濃濃的酒氣,隨即民警要求駕駛員吳某接受呼氣式酒精儀的檢測,經檢測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1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更讓現場民警大跌眼鏡的是,吳某一下車不是先接受處罰而是拿出了自己的皮夾子,并從里面掏出了一沓子百元大鈔,連連說道:“通融一下,通融一下”,但再次被民警喝止并對吳某進行批評教育。據駕駛員吳某交待,自己是一位“準新郎”,因為自己定于今年5月5號結婚的,所以今晚相約幾個好友一起提前喝了個“喜酒”,本以為過去這么久了應該不會有事了,這才懷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準備去接媳婦。沒想到還沒上高速就被正在執勤的濰萊高速交警查下,吳某對此也是感到十分的后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吳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并且將有可能面臨六個月以下的刑拘。交警提醒,多起發生在早上的交通事故,都是劍指“隔夜酒”;不管“當天醉”還是“隔夜醉”,只要達到酒后駕駛標準,都是危險駕駛,都將面臨嚴厲處罰。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