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媛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1日訊 3月1日,青島市環保局副局長漢紅燕做客青島市政務網“在線問政”欄目,就“排污許可證發放”話題與廣大市民在線交流。
漢紅燕介紹,排污許可證是載明排污單位對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有關環保義務的法律文書,是對排污單位排污行為的約束,具有“身份證”的作用。漢紅燕特別強調,“排污許可證不是‘良民證’,更不是免責證明,排污單位必須承擔按證排污的責任,環保部門承擔依證監管的責任。”
2017年6月,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青島市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島市開展了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等15個行業排污許可工作。公開的統計數字顯示,2017年,青島市全年共核發排污許可證222個,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截至2018年2月28日,共核發排污許可證236個。2018年,還將按照相關要求開展屠宰及肉類加工、淀粉和淀粉制品生產、陶瓷制品制造等3個行業企業開展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
根據環保部印發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并取得排污許可證;未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排污單位,暫不需申請排污許可證。按照分類管理名錄,供熱企業應于2019年前申領排污許可證,汽車修理行業應于2020年前申領排污許可證。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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