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制學生實習,收取用工單位好處費
一些職業院校受利益驅使變身“中介”
專家建議,應建立黑名單制度,通過停招、減招等方式給予處罰
本報訊 (記者楊學義)寒假到來,一些企業又將目光瞄準學生群體,以招用實習生的名義獲取廉價勞動力。記者發現,通過頂崗實習,一些職業院校將學生送進企業充當“學生工”,進行高強度、低收入、技術含量低的勞動,使學生權益受到損害。
在湖北某職業院校學習商務日語專業的同學小姜告訴記者,她被學校安排到三亞、杭州等城市酒店客房部、餐飲部頂崗實習,每月工資僅1000多元,不實習學校不給學分。
近日,有媒體報道山東聊城大學數百名學生被強制送往江蘇昆山康佳電子公司實習,每日工作時間達13個小時,不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
事實上,職業技術院校學生進入企業實習,是當前職業教育“校企結合”的題中之義。但現實中,卻被某些企業及院校“念歪了經”。
一份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20所高等院校100多名師生參與的調查顯示,僅有11.5%的學生表示實習崗位與專業對口,從事普工的比例高達93.6%。而職業院校則會收到用工單位好處費,蘇州華碩電子廠的招工負責人曾表示,該廠經常招收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并且會給介紹人1000元~3000元的介紹費。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告訴記者,適合學生頂崗實習的高新技術企業,大多不愿意為學生提供崗位。另一方面,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由于待遇低、工作環境惡劣,出現了招工難。而國內職業教育總體來說水平低,因此“學生工”就被用來填補這一缺口。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授聞效儀分析認為,“這是職業院校教育的計劃性和市場之間的脫節。院校給學生承諾了美好前景,而學生實習后發現工作勞累、工資低,所以立刻換一個相對輕閑的工作。”這也造成“學生工”流動率極高,而高流動率又刺激了企業向院校要“學生工”。
熊丙奇認為,規范學生頂崗實習,需要從多方面努力。對職業院校來說,除了提高教育水平,還要由學術委員會評價實習單位、實習內容和實習質量;對企業來說,要與學校共同制訂培養計劃,安排老師代教,將理論和實習過程相結合;對政府來說,對院校輸送“學生工”的行為,要建立黑名單制度,通過停招、減招等方式給予處罰。
聞效儀則提出,職業院校應服務于區域發展。他發現,輸送“學生工”的職業院校大多集中在中西部地區,“有些地區并沒有成熟的工業體系,所以這些地區的職業院校只能去沿海地區尋找機會,最終被利益驅使,淪為‘中介’。”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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