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半島都市報1月7日訊 自2018年1月1日起,青島市再次降低了工傷保險征繳費率。預計2018年將為全市用人單位減負3.27億元。
根據《關于調整城鎮職工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青人社發〔2017〕31號)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再次降低了工傷保險征繳費率。其中,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分別予以下調,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1%、0.2%、0.35%、0.45%、0.55%、0.65%、0.8%、0.95%;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費率由原1.5‰調整為1‰,全市工傷保險平均基準費率降為0.31%。在此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發生和工傷保險費支付等因素,核定完成了本年度用人單位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其中,實行費率下浮的單位34119家,占全市用人單位的26.4%;費率保持不變的單位94216家,占全市用人單位的72.9%;實行費率上浮的單位930家,占全市用人單位的0.7%。實行費率浮動后,全市工傷保險綜合費率降至0.29%,比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76%低0.47%,僅為全省平均繳費費率的38%。預計2018年將為全市用人單位減負3.27億元。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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