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濟南市發出《關于禁止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通行的通告》。根據通告要求,濟南將禁止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車輛最大總質量大于12000KG)進入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G3京臺高速公路濟南段、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以內區域(不含上述道路)及長清區、章丘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城市建成區通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車輛最大總質量大于12000KG)不予辦理禁止通行區域通行證,已辦理通行證的于2018年1月10日起停止使用。
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車輛最大總質量大于12000KG)違反規定進入禁行區域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規定,處200元罰款并記3分。
據了解,通告自2018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9日。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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