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日,濟南市發改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濟南市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31日起,105個病種實行按病種收費。
按病種收費實行最高限價 根據《省物價局 省衛生計生委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魯價格二發〔2017〕112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濟南市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逐步實現以按病種收費為主、多種收費方式相結合的收費政策,經研究,決定在濟南市公立醫院實行按病種收付費改革。
本次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共105個,其中,西醫病種100個,中醫優勢病種5個。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實施按病種收費的患者,均應納入按病種收費范圍。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診療,到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醫療機構按此標準收費,醫保和患者按規定付費。
按規定列入“除外內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選擇單人間、雙人間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收費標準的部分可單獨收費,不計入病種收費標準。此外,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按病種收費實行最高限價管理。通知列出了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標準,二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標準以此為基準下浮10%。各醫療機構在規定價格的基礎上,下浮幅度不限。
改革后醫保如何支付? 對于醫保支付有何影響呢?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以通知為參照依據,與醫療機構協商談判后,按政策規定支付。
按病種收費管理規定可另行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醫保按有關政策規定支付;或者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商,一并打包納入病種付費標準。
對患者自愿選擇單人間、雙人間以及特需病房(另有規定的除外),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收費標準的部分,不計入病種收費標準,由患者自行支付。
統籌地區按規定轉診到省屬公立醫院就診的參保人員,其醫保結算標準由統籌地區制定,同步實施。
因合并癥、并發癥或患者病情較重、體質特殊等原因,導致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明顯偏離病種收費標準的病例,醫院可按規定程序退出按病種收費,仍按原收費方式結算,各病種退出率嚴格控制在20%以內。
超出收費標準的由醫院承擔 通知要求,各醫療機構要認真制訂本院按病種收費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完善臨床診療路徑管理,建立健全實施按病種收費的進入和退出機制,與患者簽訂《按病種收費知情告知書》,確保醫療質量、合理診療。
各醫療機構要切實抓好控費工作,對實際費用超出病種收費標準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對實際費用低于病種收費標準的結余部分,作為醫院的醫務性收入。
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病例,除按本通知規定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病種費用外,可不再出具“費用清單”,但仍應按現行規定向醫保經辦機構傳送項目費用清單等信息,具體傳送要求按醫保經辦機構規定執行。
各醫療機構要建立按病種收費申投訴責任制,暢通醫患溝通渠道。醫院不得拒收患者、分解住院次數或無故縮短住院時間。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