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鄒媛媛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4日訊 自2016年起,即墨法院共受理以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被告的三起案件,分別為:青島某集裝箱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訴修某、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案,楊某訴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青島某有限公司、修某、張某民間借貸糾紛案,胡某訴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修某、張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三起案件標的額共計540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原告均申請強制執行。
在上述案件訴訟過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膠州市李哥莊鎮的一塊土地的使用權。由于其在該土地上開發的小區現無法辦理預售許可證,無法進行房產銷售,因此無力償還借款、工程款等費用,致使承建方工人也無法拿到勞動報酬。該公司表示,已與買房者就173戶、共四幢樓達成購買意向,若能辦理預售許可證,保證能在15天之內收齊房款3300萬。而申請執行人要求被執行人償還所有欠款后才同意解除對涉案土地的查封。即墨法院為此多次組織雙方會商,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反復斟酌案情后,為及時執結三起案件,讓工人早日領到工資,即墨法院經研究決定:提前解除對涉案土地的查封,允許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其中的四幢樓辦理預售許可證,銷售房產償還債務,對另外的四幢樓予以查封,禁止銷售。為安全起見,2017年9月22日到9月30日,青島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樓房期間,即墨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刁振華帶隊到銷售現場進行全天候監督,第一時間將售樓款全部匯入即墨法院已提前凍結的賬戶。截至2017年9月30日,已收到售房款3100余萬元,創下單筆銀行劃撥款額最高和全案標的額從銀行劃撥最高兩項紀錄。至此,兩個案件已執行完畢,另一案件雙方也達成了執行和解。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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