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毛建國
每月有一次8天長假,但代價是要連續上班22天。近日,貴州省清鎮市的一項工作時制改革試點廣受關注。當地宣布,從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將用半年時間,在全市9個鄉鎮部分崗位試行這項工作。當地表示,試點旨在打好服務“時間差”,解決群眾特別是“上班族”等由于時間關系辦事難的問題。(11月6日《南方日報》) 在很多人都設想過“連上22天休息8天”,這樣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就變得再輕松不過。可現實中很少有單位這么實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考慮到《勞動法》。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目前的工時制主要有標準工時制與綜合工時制兩種。標準工時制最常見的也就是我們經常放在嘴邊的每天“8小時工作制”和每周“40小時工作制”,一般單位安排工作量也是以此標準計算;而綜合工時制,也就是在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總量下,靈活分配每天的工作時間、工作長度。連續上班22天,遠遠超過了每周40小時的工作總量。
法律把每周工作總量限制在40小時內,主要考慮到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即便一些崗位,不需要過多的體力付出,連上22天也是對身心的極大挑戰。而長期連續休息,也容易出問題。每年春節之后,都有人產生“假日綜合征”。何以如此?就是因為長時間的休息,容易打破身體平衡。身體有自我平衡能力,一年幾次黃金周,問題可能不大。但當“連上22天休息8天”的工作時制成為常態,拼命上班,拼命休息,對身體的影響自然不容小覷。
還要看到,“連上22天休息8天”對工作也會產生影響。每天都有“挨”的感覺,不利于做好工作。畢竟,“鄉鎮部分崗位”工作是要服務群眾的,如果沒有良好的工作狀態,怎么能夠讓群眾滿意?更重要的是,工作還有一個連續過程,長期脫離崗位,難免會造成“手生”,很容易造成對工作的影響。很多工作需要連續服務,即便在窗口部門做服務工作,也存在工作交接問題,休息8天能夠保證不誤事、順利切換嗎?
這里,筆者并不反對改革工作時制,一些嘗試是必要的,但不要忘記初心。具體到“連休8天”的試點,也不要忘記當初改革的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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