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英鋒
10月28日,強制親職教育與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研討會在成都召開。記者從研討會了解到,自2016年試點以來,成都共對176名涉罪未成年人、1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開展了128次強制親職教育課程。據了解,對于多次拒不參加強制親職教育的家長,公安機關可根據情節給予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后果嚴重或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啟動立案程序。(10月29日《華西都市報》) “親職教育”的概念來自于德國,將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作為一項專業要求極高的職業來看待。親職教育旨在為父母提供與未成年子女成長與發展有關的知識,增強父母教養子女的技巧與能力,使之成為有效能父母。而“強制親職教育”強行要求涉案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接受專業的教育指導,是國家公權力強制介入干預家庭監護的一種方式,督促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教育職責。
《未成年人保護法》為“強制親職教育”提供了支撐。開展親職教育乃至“強制親職教育”于法有據,有監護未成年人職責的父母有接受親職教育的義務,公檢法等國家機關有實施“強制親職教育”的法定權力和責任。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馬文·馬歇爾講過一段話:當我們種下的花沒有預期中長得那么好時,不要只怪花,而是要從種植人等方面尋找原因。大多數涉案未成年人都來自問題家庭,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早早沾染上不良習氣,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與家庭教育的缺失、錯位有著直接關系。
“強制親職教育”讓家庭教育從私事變成了公事,為未成年人多撐起了一把權益保護傘,彰顯了社會責任。希望成都等試點地區進一步探索“強制親職教育”的路徑和經驗,也期待國家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依法將“強制親職教育”推廣為通行全國的規定動作、標準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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