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物業辦主任于守賢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物業管理和維修資金管理相關政策與網友進行交流。據悉,按照規定,物業服務費用應按月交納,合同有約定的可以預收,但預收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在網談中有網友提出關于物業費的交納問題。于守賢答復,根據《青島市物價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自物業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已納入物業服務范圍但物業尚未交付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用從建設單位書面通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辦理交付手續之日起按月計收。物業服務合同有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可以預收,預收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針對物業公司的管理,于守賢介紹,根據 《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規定,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目前,住建部、省住建廳已著手研究制定相應配套政策,到時我市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貫徹執行。目前我市正繼續完善物業企業信用檔案管理體系,以建立黑名單制度、信息公開、推動行業自律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就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主要用途,于守賢進行了解答,根據《青島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法規規定,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主要用途是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
有網友詢問,舊小區能否聘請物業公司管理?于守賢表示,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指導本轄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處理物業管理糾紛。小區業主可向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并在其指導協助監督下成立籌備小組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后,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就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等問題進行表決,選聘廣大業主認可的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優質的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因此,小區是否聘請物業管理,由全體業主決定;在小區相關的物業管理活動中,轄區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也應當及時指導監督相關工作開展。
(記者 吳帥)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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