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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換座,司機被民警抓了“現行”。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尹彥鑫 通訊員 欒心龍
近來,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綜合施策,對酒后駕駛、涉牌涉證、貨車超載、客車超員、變道不打轉向燈、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等十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啟地毯式排查模式。9月4日,交警部門曝光的第12批51起大整治交通違法行為,涉及闖紅燈、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超載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而曝光的典型案例則包括了公安交警部門近日查處的典型交通違法行為。
酒駕遇查忙換座 9月3日11時30分,黃島交警大隊民警在濱海大道與大灣港路設點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此時,一輛車牌號為魯B×××M5的灰色轎車沿濱海大道駛向檢查點,在臨近檢查點約20米處時,民警發現該車輛突然靠邊停下,穿白色T恤的青年司機迅速和旁邊的男子交換位置,民警隨即上前進行檢查,打開車門便聞到了車內散發著酒氣。
當民警指出,穿白色T恤的青年男子陳某是司機時,他卻極力否認,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民警立即聯系了交通智能指揮中心調看監控視頻,面對監控視頻,兩人都無話可說,經過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22mg/100ml,屬酒后駕駛。目前,陳某因飲酒駕駛,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酒后駕車“自投羅網” 8月31日15時30分許,即墨交警藍村中隊民警在處理違法時,被一名前來處理違法的男駕駛員引起注意,該駕駛員滿臉通紅,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酒氣,待該駕駛員處理完違法正準備駕駛魯B86BQ×號小型轎車駛出中隊院子時被中隊民警當場查扣。經詢問,駕駛員張某某(男,36歲,即墨市七級鎮人)中午與幾個朋友一塊小聚,其間喝了3瓶啤酒。酒足飯飽后,想起自己的車輛還有幾次違法要處理,于是就駕車到中隊,沒想到自己竟然自投羅網。而駕駛員張某某酒精呼氣測試的結果為51.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扣留6個月的處罰。
酒駕被查花式表演 9月3日22時,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民警在青島西收費站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時,看到王某駕駛的車輛遠遠地在收費站內停下后慢慢倒車,調頭逆行約200米后,將車輛停在路邊,熄火關上車門迅速逃到了后面駛來的小轎車上。但小轎車司機并沒有駛離的意思,而是停在路邊打開了雙閃。民警隨即對車輛進行攔截,并詢問駕駛員認不認識車里坐著的人,駕駛員稱不認識。隨后民警要求駕駛員打開車門,王某發現自己逃不掉了,下車后撲通一聲跪在了民警面前。經酒精測試儀測試,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0mg/100ml,達到了酒后駕駛的標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王某將被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