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近日青島市印發了實行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統一征繳的相關文件,規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改變了以往年初 、年末分別繳費的形式。這是人社部門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的一項惠民舉措,將進一步方便群眾參保繳費。
據了解,以往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于每年的3至4月份集中繳費,居民醫療保險于每年的9至12月份集中繳費。實施兩項險種統一征繳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下一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的集中繳費期,即參保居民在這一集中繳費期內同時繳納養老和醫療兩項險種。根據文件,今年參保居民需按照原來政策繳納2017年度居民養老保險費后,再按照新規定統一繳納2018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費。
由于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相同,時間上均按自然年度繳費,方式上均由鄉鎮(街道)保障中心、村(居)民委員會辦理,基于經辦管理的相似性,市人社部門精簡辦事手續、優化服務流程,實行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統一繳費,改變了以往年初 、年末分別繳費的形式,極大地方便了群眾參保繳費,節省了群眾的辦事時間和成本。同時,兩項險種的統一征繳也促進了基層經辦資源的優化整合,進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減輕了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壓力。
在繳費方式上,除各類學校的學生和托幼機構的兒童仍由所在學校或托幼機構組織代收外,其他參保居民可到鄉鎮(街道)保障中心、村(居)民委員會進行繳費,也可通過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折)代扣代繳、“青島智慧人社”手機APP自助繳費。近年來,本市人社部門大力推進“青島智慧人社”信息化平臺建設,在社保繳費方面,“青島智慧人社”APP已經實現了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居民醫療保險繳費、自由職業者繳費、職工社平補差四種類型的個性化繳費,參保人不但可以自助繳費,還可以給親戚朋友代繳。同時,參保人還能隨時隨地通過手機一鍵查詢個人養老、醫保、工傷、生育、公積金等信息,足不出戶辦理醫院就診掛號、養老資格認證、就業工作匹配等多項人社業務。在此,友情提醒廣大參保人員,應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繳納2018年度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費,以免因繳費不及時影響社保待遇正常發放或享受。另外,2018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目前尚未公布,具體繳費工作待標準公布后實施。
城市信報記者 王川 實習生 宋淼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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