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旅客在互聯網上購票時,有時會發現最后支付的價格與最先看到的價格不相符,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實際上這是網絡服務商的搭售行為。中國民航局近日發布要求,嚴禁互聯網機票銷售中的“搭售”行為,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票務投訴量增加近3倍 機票“搭售”問題居多
中國民航局消費者事務管理中心的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他們受理的消費者關于票務的相關問題投訴已達3000多起,投訴總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將近3倍。其中機票“搭售”在消費者投訴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
記者體驗:1720元的機票付款時變成1960元
記者近日登陸一家大型旅游在線平臺,進行網購機票體驗。記者隨意找到一個本月21日從北京飛往海南三亞的航班,航班機票票價標明是1720元。
但當點擊預訂,進入購票頁面時,票價卻變成了1960元。票價下面還有幾行小字,顯示的是各類保險、酒店優惠券等附加服務的價格。所有這些附加服務再加上機票,總價恰好是1960元。
記者致電客服,客服聲稱不用可以取消,并非捆綁銷售。但在購票頁面上,記者發現,貴賓休息室、保險費都是默認勾選好的,如果不要這些服務,需逐個取消,但如何取消,怎樣操作,頁面上沒有任何清晰、明確的提示。
機票“搭售”已成常態 消費者很容易掉入陷阱
相關資料顯示,2015年底,一位姓唐的消費者,網購機票被某網站加價,后被告知,加價部分是“搭售”的保險。唐姓消費者認為這是欺瞞行為,并據此向有關方面投訴,同時向售票網站索要相當于機票全價3倍的賠償。
2016年2月,一位姓沈的消費者在另一家旅游網站上購票被加價,所購票價全額比機票原價高出了一倍多,且不支持退簽,加價部分包括搭售的航延險和航意險。
而實際上,當下在不少旅游在線平臺上,“搭售”常常與打折機票綁定,且越是低價票,綁定項目越多,這幾乎成了行業中的慣例。當消費者看到打折機票,就會不假思索地迅速下單支付,結果一不小心就落入了捆綁搭售的陷阱。
專家:這屬于強制消費 違反多項法規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會長邱寶昌表示,這實際上就是一種強制消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同時還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違反了消法的第二十六條,即條款、服務一定要以顯著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不能加大消費者的義務。
業內人士分析說,目前在線旅游企業的機票價與航空公司官網上一致,光靠售票盈利空間不大,而搭售額外項目就成了旅游企業賺錢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戶沒有發現,購物券、服務券、停車券被搭售出去產品,就為在線旅游企業贏得了利潤。
民航局:嚴禁機票“搭售” 維護旅客合法權益
中國民航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當下許多在線航空機票的銷售平臺,甚至部分航空公司的官網,把貴賓休息室和保險等服務產品與機票捆綁搭售,并采取默認選項的方式,出現在購票環節當中,這樣容易誤導旅客,在旅客識別不清楚的情況下,很容易購買到不需要的服務和產品,花冤枉錢。對此,中國民航局要求,必須予以禁止。
此外,在網絡銷售當中,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還不僅限于機票搭售,還包括機票改簽、行李托運等等。下一步,民航局要增加對凡此種種的網上銷售行為的規范。
中國民航局此次還明確要求,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要按照相關部署,加強對銷售代理企業的監管,推進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的專項整治,加大對票務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改善廣大旅客網上購票體驗。與此同時,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和監管局,要對轄區內的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依法實施監管,維護航空運輸市場秩序和旅客合法權益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