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8月15日訊 8月14日上午,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智遠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一男嬰被放在了自己的推拿店。經了解,男嬰父母與推拿店老板殷某因5000元的經濟問題發生糾紛,因為沒能商量出結果,男嬰母親劉某便將男孩獨自留在推拿店中,并聲稱只要錢打到卡中,就將孩子抱走。男嬰父母態度強硬,拒絕領回孩子。
8月14日上午,智遠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歷下區一小兒推拿店內,有一男嬰被放在這里。經了解,該店主殷某與孩子父親畢某曾簽訂協議:畢某入店學習并向店主交5000元學費,兩年之后店主再將錢返還給殷某。但是殷某想提前收回錢,跟店主多次交涉未果。14日上午,畢某妻子劉某再來交涉,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后,劉某將孩子獨自留在小兒推拿店。離開后,劉某又打電話告知殷某,讓殷某將錢打到自己的銀行卡中,聲稱只要打上錢,自己就會去把孩子抱走。店主實在是沒有辦法,只能把孩子送到派出所去。
8月15日下午,在派出所的女警寢室內,小家伙剛睡醒并不哭鬧,在女警懷里亂動。民警張凱告訴記者:“我們根據店主提供的男嬰父母的身份信息查到了他們的戶籍地址,我們實地了解情況時,才發現地址早就不在了。”民警通過給店主殷某做工作,殷某同意答應劉某的請求,但必須與男嬰父母見面。“但是這個男嬰的母親在電話里態度十分強硬,她堅持要求先把錢匯入其銀行賬戶,再來談接孩子的事情。最后直接不接我們的電話了。”民警張凱說。
女警宿舍的桌子上擺滿了孩子的生活用品:奶粉、痱子粉、蚊香……,女警告訴我們:“孩子已經被丟在派出所28個小時了,昨晚聯系不上這個孩子的父母,我們這邊就給他買了奶粉、痱子粉。把自己的被褥給他用,把警服給他當被子。”今天上午,民警又試圖聯系劉某,她竟然說:“放在派出所更放心了。”
民警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嬰父母無法被界定為遺棄嬰兒,所以我們拿他們也沒有辦法。”目前,智遠派出所正在辦理手續,準備將孩子送到福利院。
文/片 記者 尉偉 通訊員 趙楊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