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處置依據
《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2009年版)》
二、服務對象
被犬、貓等動物咬傷、抓傷的居民
三、處置流程
1.傷口沖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堿性清潔劑)和一定壓力的流動清水交替徹底清洗、沖洗所有咬傷和抓傷處至少15分鐘。
2.消毒處理:徹底沖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傷口。
3.注射疫苗:裸露的皮膚被輕咬,或者無出血的輕微抓傷、擦傷為Ⅱ級暴露者,應當立即處理傷口并接種狂犬病疫苗。確認為Ⅱ級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Ⅱ級暴露位于頭面部且致傷動物不能確定健康時,按照Ⅲ級暴露處置。單處或者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者抓傷,或者破損皮膚被舔,或者開放性傷口、粘膜被污染為Ⅲ級暴露者,應當立即處理傷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動免疫制劑,隨后接種狂犬病疫苗。
四、服務地點
轄區各狂犬病暴露處置門診
門診名稱 地址 電話
同和醫院 市北區同和路78號 18953266570
市北區人民醫院 市北區撫順路25號 83720801
青島市海慈醫療集團 市北區人民路4號 83777205
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服務咨詢電話
82817891 82817892 82817852 82817859(工作日)
82817955(節假日或夜間)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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