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楊臻
剛剛開了12天出租車的崔某竟然不顧他人勸阻,酒后執意開車上路。結果剛出小區沒多遠就被交警查獲,不僅駕駛證要被吊銷,還要面臨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同時自己的工作也無法保住。
7月10日晚,青島開發區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劉公島路開展夜查行動。22時10分許,一輛出租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停車并試圖掉頭,民警發現這一情況后立即上前將出租車攔停。出租車司機崔某下車后,民警發現該崔某有飲酒嫌疑,遂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31.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據崔某交代,他剛開出租車才12天,當天晚上正好也沒什么活,而第二天又找了人替班,所以就和其弟弟在家喝酒,酒后準備開車去加氣站加滿氣,而他弟弟認為酒后開車不安全勸他不要去,但他覺得只喝了一瓶啤酒沒什么問題,他弟弟見勸說無效后就要求和他一同前往,結果剛開出小區到劉公島路就被交警查獲了。
目前,崔某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將面臨罰款五千元,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