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公安廳交管局向社會公開發布了今年第二批終生禁駕名單,150人“榜上有名”。
什么人會被終生禁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大致說來,這兩類人會受到這樣的“特殊待遇”:一是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終生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后,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
記者 李子路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