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濱兵
6月27日,一游客在云南瑞麗摔斷售價30萬元人民幣的翡翠手鐲后當場暈倒,引發網絡熱議,記者6月28日從瑞麗寶玉石協會獲悉,經評估,該手鐲市場價值為18萬元。(6月28日《成都商報》) 畢竟游客損壞了商家的東西,不賠說不過去。但賠則要先厘清兩個問題,其一,玉鐲的真實價格。現在經瑞麗寶玉石協會評估,玉鐲價值18萬元,但作為當地的行業協會,這個評估權威嗎?其二,退一步說,即便是值18萬元,賠償也要先追究責任,當然,當事顧客是有責任的,但商家的責任呢?這么貴的商品有沒有事先進行“提醒”,有沒有明碼標價?這些因素都至關重要。如果商家沒有盡到提醒義務,也沒有明碼標價,商家是否也該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
游客把玉鐲摔斷該如何賠?這不是個小問題,且是旅游的大問題。對于游客和商家來說,這都是一個“旅游警示”。游客面對貴重商品要格外謹慎,而商家出售貴重商品時,應該做到哪幾點,如果監管部門不給商家規定好,且嚴格落實,類似的事情還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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