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何勇海
安徽省潁上縣郵政局投遞員鮑某,私自拆開郵寄至潁上縣委、潁上縣政府、潁上縣紀委等部門的信件三十余封,隱匿四十余封,將3封舉報縣教育局副局長和7封舉報縣法院副院長的信件提供給被舉報人以換取錢財。今年2月,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以私自開拆、隱匿郵件罪,判處鮑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4月5日《北京青年報》) 鮑某被判1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可謂罪有應得。然而,對此事的反思不該就此打住。比如,有郵遞員偷拆舉報信提供給被舉報人換好處,那么,會不會有舉報人被打擊報復?當前,信訪舉報已成反腐線索主要來源,到底有多少舉報信被如此“毀尸滅跡”,最終石沉大海?在對涉事郵遞員判刑后,有關部門也要調查郵遞員偷拆了哪些貪腐干部的舉報信,哪些被舉報人在“花錢消災”。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