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何勇海
11月1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近年來家庭暴力的認定和處理情況。自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北京各級中院審結的婚姻家庭類二審案件中,當事人主張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只有10%的案件被法院認定存在家庭暴力。三中院表示,認定率低的原因是當事人舉證不充分。(11月2日《北京青年報》) 從法院介紹來看,家暴舉證不充分,不排除一些所謂的“家庭暴力”未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傷害后果,只能算作輕微家庭糾紛。在更多時候,家暴舉證不充分還表現為,當事人在被實施家庭暴力后,未提交任何證據,僅口頭主張存在家庭暴力。 家暴舉證不充分,除了當事人自身不能做好證據保存外,應該也與相關部門未曾及時介入民眾的家庭暴力有關。不少網友因此建議,要讓反家暴不再遭遇舉證不充分的尷尬,應將反家暴的重任落實到社區、婦聯、警方等基層部門。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