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如今,越來越多的共享單車進駐城市,上海男孩被撞身亡的悲劇給我們提了個醒,無論是共享單車平臺、家長還是相關部門,都應提高警惕,有效杜絕12歲以下的孩子騎車,避免事故發生。 3月26日下午,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輛ofo共享單車與大客車相撞,騎自行車的男孩當場身亡。據報道,該男孩今年上小學4年級,不滿12周歲。根據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能單獨騎自行車上路。在如今共享單車市場井噴式發展的形勢下,如何規范兒童使用共享單車行為?著名維權律師陳曄認為,這不僅要求平臺不斷完善管理,家長到位監管也非常重要。(3月27日《華西都市報》) 共享單車火了以來,關于押金、停放、未成年人的騎行監管問題就一直被討論。然而,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雖然上海的這起悲劇只是個案,但隨著共享單車在各大城市的普及,關于兒童騎共享單車的問題必須引起高度的重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而為守住這一底線,包括ofo、摩拜、酷騎等在內的平臺在注冊時都會要求用戶輸入身份證號碼以實名認證,如果注冊用戶在12歲以下,系統會自動拒絕。但是盡管如此,馬路上仍然不乏12歲以下兒童騎車上路。ofo相關人員回應稱,這種情況的出現大致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家長注冊后掃碼讓孩子騎行,另一種是一些自行車使用后未按照規定上鎖,讓小朋友有機可乘。
對此,共享單車平臺自然應該及時補漏,一方面采取更換智能鎖等方式,減少車輛不上鎖情況的發生;另一方面繼續加強實名認證的力度。除此之外,也應該實行日常巡查制度,一旦發現12歲以下兒童騎車上路的現象,及時予以制止。
而對家長來說,監護方面的短板也放大了共享單車的風險。此前,很多家長并不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甚至自己掃碼給孩子騎車。家庭教育是防范孩子違規使用共享單車的關鍵,今后,家長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負起家庭教育責任,以身作則遵守法規,不能縱容孩子違規騎行共享單車,更不可主動替孩子租借。
如今,越來越多的共享單車進駐城市,上海男孩被撞身亡的悲劇給我們提了個醒,這些年來,自行車這個在城市中被邊緣化的問題,應該引起注意了。從前,不管是家長、社會,還是相關部門,可能都沒有足夠重視兒童騎車上路的問題,很多時候對未滿12歲孩子騎自行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今后,禁止兒童騎車上路不能再紙上談兵,執法部門應該嚴肅執法,通過嚴密的查處和監督,有效遏制12歲以下孩子騎單車的勢頭,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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