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3月15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會見采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中外記者并答記者問。對于備受關注的“房屋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問題,李克強明確表態“可以續期”。
產權快到期的房東和業主們,再次吃下定心丸。有恒產者有恒心,尤其在當下,中國人對房子的情結,非“安身立命”四字能解。今年兩會前夕,中國政府網聯合27家網絡媒體共同發起“我向總理說句話”建言征集活動,有網站就其中與民生密切相關問題進行了網上投票。截至兩會結束,已有2131萬網友投給了“房屋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數千萬網友關心產權年限議題,這“排名第一”的民生之問,等來總理最直白的回答:可以續期,不需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
如果還嫌這個答案“分量”不夠,李克強總理還貼心地加了個砝碼:“我在這里強調,國務院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就不動產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有說法,有立法,這答案夠權威了。
其實在日前全國兩會的“部長通道”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也曾表態稱,將積極提出有關續期問題的法律安排建議,并請大家“放心”,居民購買住房,其財產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再往前,2016年11月27日發布的《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可見,官方姿態還是一以貫之的。
70年產權續期問題,關系的不只是一棟棟房子。它也是社會結構合理化的要件。我國正處于轉型重要關節點,要壯大中等收入群體,自然須對產權保護法治化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續期的成本與代價,是關系到土地收益的大事。70年“可續期”的禮包令人振奮,也是為“擼起袖子加油干”的鼓與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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