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27日訊 25日上午,一市民步行經過重慶南路常寧路路口時,被后方沿重慶南路右拐至常寧路的小貨車撞倒,倒地后,肇事車輛沒有查看傷情繼續前行,被過往觀察到該情況的熱心駕車市民攔下,駕駛員下車查看傷者傷情后,謊稱去籌錢給傷者治療而離開現場。兩小時后,自知逃跑無門的肇事司機“賊喊捉賊”報警,竟稱自己上午怕被碰瓷的訛了。
25日上午10時40分許,市北交警大隊事故科接指揮中心指令,在重慶南路與常寧路路口發生一起傷人事故。民警迅速趕往事故地點,肇事車輛已經離開現場,傷者已經被120急救人員送往醫院,后經聯系醫院詢問傷者病情得知,傷者雙下肢骨折。經過調查,傷者沿重慶南路人行道步行要在常寧路路口右拐,被后方來的一輛小貨車撞倒,雙腿被碾軋。
但是小貨車沒有停車繼續前行,被一輛過路汽車攔停,熱心駕駛員質問肇事車駕駛員:“你撞了人怎么不救人還跑?”肇事人說:“我身上沒帶錢,你先帶他去看病,我回去籌錢。”說完又駕車走了。民警查看案發路口監控,發現肇事車輛號牌是魯B9P62U,并確定了肇事駕駛員就是張某某,民警正著手抓捕他時,卻接到了張某某的報警電話稱:“我上午在重慶南路與常寧路路口撞了一個人,我怕是碰瓷的訛我錢,就離開現場,請民警調查此案。”
肇事司機以為打了這通電話就會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算是投案自首,但是,張某某駕駛車輛撞人,逃離現場就是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當日,市北交警大隊對其交通肇事逃逸致人受傷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市北交警告誡每一位心存僥幸的肇事逃逸人:交警部門將對他們違法必追、違法必究。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