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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2月23日消息 為規范保健食品會議營銷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017年2月20日至8月31日期間,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在全市范圍開展規范保健食品會銷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本次整治行動主要對象包括全市范圍內利用會議、講座等方式銷售保健食品的企業;經初步篩查有嫌疑擴大宣傳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據了解,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應當依法取得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保健食品廣告批文,宣傳內容必須與廣告批文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明確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以下內容:廣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如企業宣傳廣告違反以上政策,市民可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消費者如果懷疑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有問題,可以撥打食品藥品監管投訴舉報電話12331或關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官方微信(微信號:qd12331)進行投訴舉報。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若需購買保健食品,應到信譽好、證照齊全的正規銷售場所購買。購買時除要認準保健食品標志和批準文號外,還要仔細查看包裝上廠名、廠址、聯系電話、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購物發票和相關憑證。此外,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品用來治療疾病。
文 梁湘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