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魏嘉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30日訊 元旦期間,市南警方將針對沿海一線孔明燈的重點防護區,加大街面巡邏警力,并聯合工商部門依法查處違規販賣孔明燈的攤販,嚴格排查“孔明燈”違規銷售行為,積極勸阻、制止燃放孔明的的市民。
據介紹,對于違反規定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和個人,情節嚴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燃放孔明燈犯失火罪,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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