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即墨藍村鎮居民通過網上發帖、黨報接待室等途徑反映:藍村鎮后埠頭村村北有一塊集體土地,但卻被村書記王厚運占用,蓋上了2000多平方的鋼結構廠房。該廠房是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建設,廠房里設置了軌道航車,用來搞牲畜養殖,但他對外號稱是別人蓋的。希望政府部門嚴肅處理,并拆除違法廠房。
經藍村鎮調查,該違法建筑位于藍村鎮(原南泉中心社區)后埠頭村北,由藍村鎮后埠頭村支部書記王厚運于2015年6月29日開工建設,7月2日藍村鎮向王厚運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經執法人員現場勘查,該房屋為單層鋼結構廠房,占地面積2240平方米,所占用土地屬于藍村鎮后埠頭村集體建設用地,地類為建設用地,已建成。因無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未辦理建設手續,地上建筑物屬違法建筑。
之后,即墨市國土資源局對該處違法建筑進行了調查取證。經查,該宗土地是王后友和王厚運合租的村集體建設用土,主要用于養殖。因養殖業不景氣,王厚運在該處建設了房屋。即墨市國土資源局先后下達了《土地行政處罰告知書》《即墨市國土資源局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即國土罰字〔2015〕308號),決定給予以下處罰:1.責令建房者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2.對非法占用的2240平方米的建設用地,處以每平方米人民幣15元罰款,共計罰款人民幣叁萬叁仟陸佰元整(¥33600元)。
目前,當事人已繳納了罰款。對已經采取罰沒措施的非法所建廠房,藍村鎮政府也將認真研究,積極穩妥地做好后續處置工作。不斷加強對違法建筑的巡查及監管執法,堅決遏制新的違法建筑情況發生,努力營造一個知法、守法的良好環境。(半島記者)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