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啟動2016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和評審認定工作。據悉,市級評審認定的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不超過15個 ,申報工作截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最高可獲500萬元獎補,獎補期限為3年。
評審認定不超過15個 《通知》規定,2016年,全市認定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不超過15個,其中市級綜合性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不超過10個 ,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不超過5個 ,具體數量可相互調劑。符合條件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單位總量如超過15個 ,按照評審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選取認定;符合條件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單位總量如不足15個,按照評審后符合條件的實際數量予以認定。
申報工作截至12月31日 初審環節,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區市推薦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及區市初審情況進行審核,對市直部門(單位)、行業領軍大型企業、駐青高校直接推薦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實地核實,出具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資格審核意見。經初審不符合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規定條件的,將取消評審資格。
集中答辯環節,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成立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評審專家組(簡稱評審專家組),由評審專家組組織開展集中答辯工作。集中答辯分市級綜合性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兩組,采取專題片或幻燈片匯報、專家組現場提問的形式進行。答辯結束后現場賦分 ,答辯全部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每個區市(含高新區、保稅區)指派1名觀察員,全程旁聽。
實地勘驗環節,由評審專家組通過查閱資料、座談交流、實地查看等方式,組織開展實地勘驗工作,對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和集中答辯真實性等進行核實,對其發展潛力進行預評,形成實地勘驗報告。
公示認定環節,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集中答辯 、實地勘驗成績,根據綜合得分進行排名,提出評審意見,經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研究確定。對擬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候選單位,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青島就業網、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認定為“青島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青島創業示范園區”或“青島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青島大學生創業示范園區”。
最高獎補500萬元 記者還了解到,對市本級直接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市財政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獎補期限為3年。其中,評估認定后第一年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以后每滿1年根據評估復審結果給予50萬元基礎獎補和最高50萬元的績效獎補。
對從區(市)級推薦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由區(市)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每年最高獎補100萬元,獎補期限為3年。市財政另外給予區(市)最高300萬元獎補,其中給予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最高200萬元獎補,其余100萬元專項用于區(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獎補。
城市信報記者 王鑫鑫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