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昨天,記者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下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評審認定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2016年度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和評審認定工作。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最高獎補500萬元。
《通知》規定,2016年,全市認定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不超過15個,其中市級綜合性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園區)不超過10個,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不超過5個,具體數量可相互調劑。符合條件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單位總量如超過15個,按照評審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選取認定;符合條件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申報單位總量如不足15個,按照評審后符合條件的實際數量予以認定。
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園區)評審認定工作。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實施”的原則,評審認定工作分申報、初審、集中答辯、實地勘驗、公示認定五個環節進行。評審認定實行百分制,集中答辯占50%,實地勘驗占50%。
對市本級直接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市財政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獎補期限為3年。其中,評估認定后第一年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以后每滿1年根據評估復審結果給予50萬元基礎獎補和最高50萬元的績效獎補。對從區(市)級推薦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由區(市)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每年最高獎補100萬元,獎補期限為3年。市財政另外給予區(市)最高300萬元獎補,其中給予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和創業示范園區最高200萬元獎補,其余100萬元專項用于區(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獎補。 (記者 于順)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