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造、套用號牌會被處罰這個都知道,可是若說號牌被積雪、污泥遮擋不及時清理,或者車上加裝的燈飾發光遮擋了號牌也會被處罰,相信多數人并不相信。但是不管信不信這的確是真的。22日起,濟南交警開展為期一周的涉牌違法集中查處,三天時間就查處涉牌違法12起,其中就有司機因為在車牌上安裝爆閃燈遮擋號牌被記12分,罰款200元。
車后牌上裝爆閃燈,一司機被罰款記分 22日晚上6點左右,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劉海洋在經十路環山路口巡邏時,發現一輛車牌為“魯A1***A”的轎車,車后牌照上安裝了紅色爆閃燈,燈光一亮“非常炫目”,閃閃發光的燈盞不停射出刺眼光芒,將整個車后排遮擋。遠遠看去,根本無法識別車牌上的號碼。
“人眼都看不見車牌,監控探頭也很難識別其號牌。”劉海洋介紹說,這輛車已經涉嫌故意遮擋號牌,他上前將車攔了下來進行檢查。
面對民警詢問,該車駕駛人亓某連稱無辜,說車牌上的爆閃燈是4S店安裝的,跟他一點關系也沒有。在聽取亓某的陳述和申辯后,劉海洋認為其理由不能成立,認定爆閃燈燈光遮擋號牌,依法對亓某作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22日上午,還有一輛藍色轎車的駕駛員同樣因為遮擋號牌被處罰。當日,這輛車在行經經十路千佛山醫院附近時,被歷下交警攔下。經檢查,該車后蓋及后窗、車后牌被積雪覆蓋無法辨別,但車身及前牌較為干凈,而且車引擎蓋有明顯的清理痕跡,民警認定駕駛員是故意不清掃積雪以達到躲避抓拍處罰的目的,遂依法對其處罰。
三天就有12名司機,因涉牌違法被查處 濟南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22日開始,濟南交警針對部分駕駛人利用雨雪天氣故意不清理車牌污漬躲避抓拍的行為,開展了為期一周的凈牌行動,集中查處涉牌涉證違法行為。
25日,濟南交警通報了凈牌行動的初步“戰果”。據通報,截至24日,三天的時間,交警已經查處了各類涉牌違法12起,12名駕駛人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一次性記滿12分的處罰。
在已查處的12起涉牌違法中,除上文提到的因燈光和積雪遮擋號牌的典型案例外,涉及的違法類型還包括臨時號牌過期以及臨牌對應車牌與實際車牌不符等。
其中,有一名駕駛人因為在后車牌上懸掛紅布條被查處。這是一輛泰安牌照的現代轎車,24日上午在文化西路被交警攔下。民警檢查發現,該車后車牌的第一位號碼被一個紅布條覆蓋,無法辨別車牌全貌。面對詢問,駕駛員聲稱掛紅布是“為了辟邪”,但最終還是因為遮擋號牌被交警處罰。
交警介紹,對于變造號牌、故意污損號牌等涉牌違法行為,警方一直嚴厲處罰,一概給予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提醒廣大駕駛員不要心存僥幸,遇到雨雪天氣上路前最好檢查一下前后車牌,發現污損的第一時間清理,企圖借口來不及清理的理由交警不信也不會采納。
利用監控大數據,專查套牌違法車 民警介紹,對于涉牌違法的查處并不局限于凈牌行動期間,在平時交警也會重點打擊涉牌違法行為。值得一提的是,相對于之前主要依賴于現場執勤查處,目前對于涉牌違法的查處有了監控抓拍大數據這個新利器。
據了解,今年4月份以來,歷下交警、槐蔭交警、天橋交警等交警大隊均成立了信息研判小組,抽調專人對監控系統抓拍回傳的大量圖片進行分析,從中發現涉嫌套牌的線索,然后倒查其行駛軌跡鎖定套牌證據鏈,最后根據摸索出的車輛行駛軌跡協調執勤警力現場查處,大大提高了涉牌違法的查處力度和精度。
其中,歷下交警大隊就已經利用大數據查處各類涉牌違法80多起。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泰來 實習生 丁玉霞)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