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感謝你們了,如果不是法院的執行干警,我父親在九泉之下也不會瞑目……”,11月16日,當事人鄧某的女兒特意向膠州法院執行局李局長打來電話表示感謝。
事情的起因要從幾年前說起,姚某是膠州市鋼材市場經營鋼材的私營業主,在前幾年城市基建工程繁榮的時候,每年都有不錯的收益。為擴大經營規模,2011年姚某向退休干部鄧某借款4萬元,約定月息2分。因到期后姚某未按約定時間還款,鄧某向膠州法院起訴,經調解,雙方達成了還款50400元的和解協議。
因鋼材市場不景氣,姚某就打起了不想還錢的“歪主意”。他先是將經營的店鋪關門歇業,后又將自己名下經營鋼材的門頭房轉移到了自己的親戚名下。
當法院因姚某不履行義務而對其作出拘留決定時,姚某一邊“哭窮”,一面信誓旦旦地保證,再困難也會把錢還給七十多歲的鄧某。并且還找來了妻子,以妻子名下的一輛轎車作為擔保 ,并稱回去就把妻子的車賣掉,以償還債務。法院因此未對姚某采取拘留措施,也未對車輛進行扣押。
然而,到了履行期限后,狡猾的姚某并未履行義務,法院遂對其擔保車輛進行查封,發現該車輛已經處置。當執行干警向其釋明他的行為已經涉嫌“拒執罪”時,姚某不以為意,將執行干警的勸說當成了“拿他無可奈何”。執行中姚某不考慮如何履行,而是采取虛假擔保、轉移財產等方式對法院的裁定、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履行,膠州法院經研究后,依法將此案以“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向公安機關移送偵查。
2016年11月,膠州市公安局以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為由將其刑事拘留,至此,姚某才幡然醒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并讓其親屬履行了全部義務,且其親屬與申請執行人鄧某的家屬達成了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此時,鄧某已經離世三個月。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鵬 通訊員 周茂濤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