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眾所周知,“執罰經濟”不僅戕害民生利益,惡化交通生態,而且是板上釘釘的違法行為。南陽這一“有視頻有真相”的事件,兩名當事交警被停職,決不能成為這一事件的終點。當地必須真正“舉一反三”,一查到底。 11月11日,網友發布的一段視頻引爆網絡,視頻中,一名年輕警察同一名坐在警車駕駛室內的警察,疑似因查車開罰單引發言語爭執。河南南陽交警部門11月12日晚間發布通報稱,已對涉事民警停止執行職務,責令做出深刻檢查。同時,已將此事件通報全體勤務民警,舉一反三,嚴格規范執勤執法行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11月13日中國新聞網) 交警執法事關交通安全,體現法律威嚴,本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然而南陽這兩名交警,卻使其變了味兒。“你開你的(罰單),我開我的,誰能攔住(違法車輛)是誰的本事,誰也不影響誰,都把任務完成了。”這樣一番話,哪里還是執法,分明成了一出鬧劇,一樁生意。
如此嚴重損害交警形象的語言行為,當然應依法嚴懲。兩名交警已被停職,并責令深刻檢查,可以說一點兒都不冤。但是,這件事到這一步,還遠遠不能畫上句號。如果說存在問題的話,這兩名交警只能算是戳破了一層窗戶紙,扯下了一塊遮羞布,這后面的問題更值得追究。
視頻中,一名涉事交警稱,因被馬姓領導所逼,如果開不來罰單回去則要挨罵。“任務”“逼”和“挨罵”等字眼,印證了公眾關于“執罰經濟”的猜測。說起來,對“執罰經濟”人們并不陌生,在執法過程中如此以罰代管的傳言早已有之,報道也屢見報端。2015年8月,陜西安康市交管部門有人爆料,其所在單位下達罰款任務。對此,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交警大隊回復稱,實為按照上級要求的量化考核,而且,其隨后又稱,這是“在省交警總隊和交警支隊五項考核要求下,將考核指標分到每個人頭上”。
眾所周知,“執罰經濟”不僅戕害民生利益,惡化交通生態,而且是板上釘釘的違法行為。2003年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準。早在1995年以后,就在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實現了,交通違法處罰的“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力圖從機制上杜絕“執罰經濟”。
南陽這一“有視頻有真相”的事件,兩名當事交警被停職,決不能成為這一事件的終點。當地必須真正“舉一反三”,一查到底。而且,不應讓交警部門自查,而應由紀委等第三方介入,突破口明明白白擺在那里,就從那位“馬姓領導”開始,水有多深、有多黑都要亮出來,不能捂蓋子、護犢子。在依法治國的當下,非如此,不能止民眾之口,非如此,不足以治頑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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