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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王倩
□半島記者 董夏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4日訊 雙十一臨近,不少網絡平臺的商家已提前放出雙十一預售價,但有精明的消費者對比發現,有些商家會抬高商品原價然后再打折,甚至有商品折后比活動前的價格還要高。為此,日前國家發改委價監局明確提出:禁止商家使用易誤解的標價,并將打擊虛構原價的行為。青島市消保委也在近日根據近幾年消費投訴的特點,結合網購高峰容易出現的消費糾紛案例發布了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網購要審慎理性,同時呼吁電商平臺依法誠信經營。
青島市消保委呼吁廣大電商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尊重和保障消費者權利,做規范電商市場的第一責任人。倡議電商平臺在網站顯著位置以顯著方式,事先公示網絡集中促銷的期限、方式和規則等信息。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定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不公平、不合理條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不對成交量、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為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虛構交易額、成交量或者用戶評價。
同時,倡議網上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在交易平臺辦理實名登記的自然人,發布的促銷廣告應當真實、準確,不含有虛假內容,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附條件的促銷廣告,應當將附加條件在廣告頁面一并清晰完整表述。促銷活動中銷售、附贈的商品應當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不銷售、附贈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不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促銷活動中贈送消費積分或者發放優惠券的,應當標明消費積分或者優惠券的使用條件、方法和期限。開展有獎促銷的,應當公示可查驗的抽獎方法,不虛構獎品數量和質量,不進行虛假抽獎或者操縱抽獎。
■鏈接 市工商部門約談 18家電商企業 近日,青島市工商局組織召開本市大型電商企業約談會,利群商城、海爾商城、海信商城、淘青島、儒行天下辦公商城等18家大型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站參加了會議,利群商城代表青島電商企業宣讀了“守法合規、誠信經營倡議書”。“雙十一”、“雙十二”網絡集中促銷活動期間,青島市工商局將進一步加大對網絡市場的在線檢查監控力度,及時查處假冒偽劣、虛假宣傳、商標侵權、合同格式條款不公、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違法行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實維護好網絡市場秩序。
山東規范電商“雙十一”促銷活動 “雙十一”網購促銷活動臨近,山東省工商局日前舉行行政指導約談會,對企業開展行政指導,督促相關企業促銷活動依法規范進行。據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朱昆峰介紹,每年“雙十一”過后,都會出現一次相對集中的投訴“高潮”,投訴事項一般是退換貨困難、商品與宣傳不符、延遲發貨、快遞超期,以及消費欺詐甚至網絡詐騙等問題。
針對今年“雙十一”可能出現的問題,山東省工商局已提前下發通知,要求山東各地監管部門重點對促銷活動的組織者、商品質量、消費者權益保障、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此前,山東省工商局已對省內網絡經營者開展了60批次的服裝、家庭用品類商品抽檢,其中包含大部分知名電商平臺的熱銷商品。朱昆峰表示,接下來山東省工商局將充分利用消費者投訴舉報以及網上日常監測等手段,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同時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網絡集中促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網絡交易秩序。
朱昆峰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雙十一”期間要堅持理性消費,同時應注重保留購物相關證據,當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向網絡交易平臺投訴,或者撥打網絡交易平臺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電話進行投訴。據新華社
案例 網購電視機遭遇虛假宣傳 消費者邱女士網上選購電視機時,被某電商網站頁面上“全球最先進夏普十代原裝”、“全行業唯一60英寸夏普屏”、“極致大屏幕”等宣傳語所吸引,下單購買了一臺價值5699元的電視機,使用中卻發現該產品性能不盡如人意,不僅顯像較慢,且存在漏光、閃屏等現象。邱女士認為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屬欺詐行為。
電商虛構原價
消費者要求索賠 消費者李先生從電商平臺某化妝品旗艦店購買了3盒面膜,網頁顯示:促銷價68元/盒,全年最低價,原價98元/盒。該產品的月成交記錄顯示,該款面膜促銷前二個月內,售價均為68元,并沒有所標價格98元的銷售記錄。李先生認為商家系價格欺詐,請求退貨退款并三倍賠償損失。
以贈品拆封為由
拒不同意退貨 消費者吳先生通過某網站訂購了1部TCL手機,商家附帶贈送了1個塑料運動手環。收到貨后第二天,因手機無法正常開機,吳先生將其寄回。商家收到手機并檢查之后,稱手機只是軟件問題而非質量故障,拒絕換貨。吳先生于是主張“7天無理由退貨”,商家卻稱贈品已被拆封,不能退貨。
以外觀損害事由
逃避三包責任 張同學通過某運營商官網購買了一部八核智能機,售價1099元。收到貨后,她發現手機的攝像功能啟動困難,屏幕反應非常慢。經當地售后檢測,得知手機存在性能故障。但售后表示,因檢測時發現手機屏幕有劃痕、且外殼有輕微裂縫,影響二次銷售,只能為其免費維修,不能退換貨。
微信集贊后
不依承諾兌獎 方先生通過微信公眾號看到某房地產開發商的某項目售樓中心舉辦“集齊68個贊,可獲得小米移動電源或者保溫杯”的活動,方先生在活動期間按要求集齊68個贊后,商家稱獎品已經發完,方先生認為商家存在欺詐行為,要求商家給予合理解釋并獲得獎品,雙方產生分歧。
人造革鞋假冒
純牛皮鞋銷售 劉女士通過某電商平臺購買成都某公司生產的皮涼鞋,到貨后感覺氣味沖鼻,懷疑非真皮且是假貨,于是將鞋送至專業鑒定機構,經檢測該涼鞋是皮革材質。劉女士要求商家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三倍貨款及快遞費共516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