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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檢查酒駕。 警方供圖
半島記者 尹彥鑫
酒后駕駛本就危險重重,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駕駛更是險上加險,更有大貨車司機竟然拿著生命開玩笑酒后駕駛大貨車想要上高速,幸虧被高速交警查獲,才避免潛在危險。10月17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今年第32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52名“酒司機”是近期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查獲的部分酒司機,這也是青島高速交警首次曝光查獲的酒司機。從這些酒司機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有酒后駕駛大型貨車想上高速被查的,有實習期高速酒駕被查的,有求交警少扣分的,洋相百出……
大貨司機酒后欲上高速 2016年7月19日早8時許,青島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民警巡邏至威青高速靈山收費站時,發現一號牌為冀JC××××的大型貨車正準備駛入收費站上高速,民警例行檢查中查驗駕駛員證件時,駕駛員劉某一開車窗,民警發現駕駛員身上有酒味,劉某有酒駕嫌疑。現場執勤民警立即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
駕駛員劉某百般抵賴,拒不承認酒駕。民警對駕駛員劉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酒精含量達到66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的標準。“這種大型貨車駕駛員酒駕上高速,極易發生慘烈的道路交通事故,是赤裸裸地蔑視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執勤交警介紹,經詢問,劉某駕車來到青島,聯系上了幾個二十多年沒見面的老同學,7月18日晚一起聚餐。劉某酒桌上一高興酒量沒控制住,自稱喝了半斤白酒、四瓶啤酒,喝到快晚上11點才結束,早晨著急趕回河北,以為酒勁消了沒事了,在高速口上就被查了。劉某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機動車被依法扣留。
實習期酒駕上高速 2016年8月15日下午4時30分許,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依法例行查車時,檢查一輛號牌為魯BX××××的小型車輛,現場檢查中駕駛員代某某一開車窗,一股刺鼻的酒味彌漫整個車廂,有酒駕嫌疑,駕駛員代某某謊稱沒帶駕照。
民警又請其出示身份證件,核實代某的身份,代某某看無法抵賴了,才不情愿地拿出駕照,經查驗,代某某2016年4月25日剛考出駕照,還不到4個月,尚在實習期。民警對代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酒精含量達到29mg/100ml,屬酒后駕車。經了解,代某某單獨駕車與朋友匯合一起吃午飯,喝了幾瓶啤酒,在回家途中考慮上高速更快更方便,沒想到剛到高速口就被查了,代某某后悔不已。根據相關法規,代某某將因酒后駕駛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因實習期被記滿12分,代某某駕駛證被依法吊銷。
酒駕被查竟求多罰款少扣分 2016年10月4日22時20分,交警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例行夜查,車牌號為魯BA××××的小型客車自青島西收費站駛出接受民警檢查,在與司機李某的交談中,民警發現其說話含混不清,神情恍惚,臉色泛紅,身上有酒味。當詢問其是否喝酒時,李某連舌頭都捋不直的回答:“昂,我就……喝了一點兒……”經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8mg/100ml,差一點就達到了醉駕的標準!
據李某供述,當晚6點多他與朋友在一起聚餐,自稱只喝了一瓶啤酒,感覺沒啥事兒就自己開車回來。酒駕后的李某貌似知道了違法的嚴重性,顯得十分后悔,反復強調“自己只和朋友喝了一點兒”,并向民警求情:“別一下把我分數扣干凈了行不行?我就喝了一點兒,少扣兩分,多罰我點兒錢也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民警對李某依法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對于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的違法犯罪行為,青島交警部門將堅持嚴查嚴處,并堅決向社會曝光,目的是引起全社會對交通安全的關注,酒后駕駛是一項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威脅著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駕車,這是對他人生命的蔑視。對此,公安交警部門表示,為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為了廣大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危,公安交警部門將把嚴查酒駕作為一項長期堅持的工作,堅定不移地查下去,堅決打擊酒駕違法和醉駕犯罪行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