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九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夏莊鎮大趙家莊村村主任王常喜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王常喜在擔任大趙家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期間,于2013年至2016年,用白條頂庫的方式套取集體資金,用于支付村內超出規定標準產生的生活招待費用。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王常喜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大牟家鎮西牟家村村支部書記趙吉明揮霍集體資金的問題。趙吉明在擔任西牟家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于2007年至2015年,安排文書將收取的機動地承包費不入賬,直接用于村內生活招待費用、其他村級事務支出及揮霍浪費。 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趙吉明開除黨籍處分。
3、醴泉街道晾甲埠村支部書記李玉順私分土地承包費的問題。2013年9月20日,晾甲埠村收到高密市通達機械有限公司繳納的土地承包費,黨支部書記李玉順和文書商量決定將該款不入村集體賬,除直接補償給原租地戶周鳳義外,剩余欠款被李玉順和文書私分,據為己有。案件初核期間,李玉順主動上交違紀所得。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李玉順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4、姜莊鎮順北村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杜玉川挪用危房改造資金的問題。2012年,順北村村民杜鳳良申請危房改造,支部書記杜玉川決定將杜鳳良修繕房屋花費余款用于建設村委辦公室。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杜玉川黨內警告處分。
5、夏莊鎮劉家村一村亂收費問題。劉家村一村于2012年6月和2013年12月違規收取村民的違章建房土地占用費,入村集體賬,用于村級事務支出。支部書記劉清桐負領導責任。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劉清桐黨內警告處分。
6、闞家鎮姚家山甫村亂收費的問題。姚家山甫村支部書記姚中有于2016年1月,在未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的情況下,提議并安排文書在向村民收取環衛費時違規加價收取費用,入村集體賬,用于村內事務支出。2016年8月,市紀委 給予姚中有黨內警告處分。
7、醴泉街道堯頭小學校長魏居橋截留保育費的問題。2016年3月至5月,魏居橋在任醴泉街道堯頭小學校長期間,安排他人截留下屬幼兒園收取的保育費,用于學校生活費及慰問生病教師和家屬或者病傷學生等支出。2016年8月,市紀委責成市教育局給予魏居橋記過處分。
8、咸家工業區楊蘭村村務管理違紀問題。2016年1月至今,楊蘭村在村內重大事項開支時,支部書記綦宗敏沒有按照規定召開村務監督委員會研究,也沒有經過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同意,即授意文書李某某在農村資金使用審批表上偽造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簽名,侵犯了群眾的知情權。支部書記綦宗敏負領導責任。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綦宗敏黨內警告處分。
9、柴溝鎮小王柱村村務管理違紀問題。2004年7月17日,小王柱村將路兩邊所植楊樹承包給梁某某,承包期至2014年12月30日。合同到期后,梁某某以村委欠其錢款為由,未按合同約定將所承包的楊樹砍伐,支部書記孫亦加沒有及時召開相關會議研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致使梁某某至今仍未砍伐楊樹,損害了集體利益,孫亦加負領導責任。2016年8月,市紀委給予孫亦加黨內警告處分。
[編輯: 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