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婁花
8月30日,記者 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市物價局按照“逐項梳理、列出清單”的要求,分門別類、梳理細化我省授權青島市本級實施的全部政府定價項目,并逐項明確具體定價內容、定價范圍。此次公布的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包括燃氣、供水、供熱、交通運輸、教育、醫療、居住、資源環境、殯葬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等10種(類)、36項商品和服務價格。
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公布后,在執行過程中發生變化,市物價局將及時更新項目清單內容。實行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有利于最大限度的由市場形成價格,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有利于推進依法行政,有效規范政府定價行為,使政府定價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利于創新價格管理模式,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減少政府直接制定價格的同時,積極服務宏觀調控,有效實施政府治理,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加快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
這種做法使政府定價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公布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并納入市物價局的權力和責任清單,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推進政府定價公開透明。因為只有列入項目清單的政府定價事項,市物價局方可行使定調價權力,即“法定職責必須為”;凡是沒有列入項目清單的,市物價局不得進行不當干預,經營者均可以自主定價,通過市場競爭決定價格,即“法無禁止皆可為”。
創新價格管理模式,對于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市物價局將按照最大限度發揮市場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不斷改革價格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定價規則,規范定價程序,在定價過程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切實提升規范化、透明化和科學化水平。同時,堅持放管結合,建立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推動由直接定價向規范價格行為、營造良好價格環境、服務宏觀調控轉變。
解讀:
青島市公布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
推動政府定價公開透明 一、公布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的依據是什么? 答:為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切實轉變價格工作職能,按照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市物價局對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進行了梳理。公布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的主要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九條規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價目錄為依據。”“地方定價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央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審定后公布。”
2.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規定“對于極少數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要推進定價項目清單化”。2016年6月,《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定“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管理。政府定價項目一律納入政府定價目錄管理,確保目錄之外無定價權,政府定價納入權力和責任清單。”
3.2015年12月,山東省物價局公布新版《山東省定價目錄》(魯價綜發〔2015〕123號),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定價目錄》明確了授權市、縣(區、市)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同時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自動進入本目錄;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項目,自動退出本目錄。”
4.2016年7月,山東省物價局公布《關于明確<山東省定價目錄>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價綜發〔2016〕58號),對《山東省定價目錄》的定價項目進一步予以明確。
二、公布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有什么作用? 答:今年以來,市物價局加快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按照“逐項梳理、列出清單”的要求,分門別類、梳理細化我省授權青島市本級實施的全部政府定價項目,并逐項明確具體定價內容、定價范圍。此次公布的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包括燃氣、供水、供熱、交通運輸、教育、醫療、居住、資源環境、殯葬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等10種(類)、36項商品和服務價格。
一是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公布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既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國家、省、市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市場決定價格機制的形成的客觀需要,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效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二是使政府定價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公布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并納入市物價局的權力和責任清單,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推進政府定價公開透明。因為只有列入項目清單的政府定價事項,市物價局方可行使定調價權力,即“法定職責必須為”;凡是沒有列入項目清單的,市物價局不得進行不當干預,經營者均可以自主定價,通過市場競爭決定價格,即“法無禁止皆可為”。
三是創新價格管理模式。對于保留的政府定價項目,市物價局將按照最大限度發揮市場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要求,不斷改革價格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定價規則,規范定價程序,在定價過程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切實提升規范化、透明化和科學化水平。同時,堅持放管結合,建立健全市場價格行為規則,推動由直接定價向規范價格行為、營造良好價格環境、服務宏觀調控轉變。
三、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是否涵蓋了青島市范圍內的所有政府定價項目? 答:公布的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不包括中央定價項目內容、《山東省定價目錄》規定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定價的項目內容,在青島市凡涉及中央定價、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和省有關部門定價的定價項目、定價內容一律按中央和山東省定價目錄執行。
同時,公布的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也不包括區(市)價格主管部門管理的定價項目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山東省定價目錄》等有關規定,《山東省定價目錄》規定省授權市、區(市)兩級制定政府定價項目。因此,在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過程中,需要市、區(市)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分別發布本級管理的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市物價局此次公布的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涵蓋范圍主要是青島市本級管理的政府定價項目。下一步,各區(市)價格主管部門也要公布各自管理的政府定價項目清單。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山東省定價目錄》關于“行政事業性收費整體轉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此次公布的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不包括在本市執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四、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中各定價項目的定價范圍不盡相同是什么原因? 答:公布的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中,有的定價項目對應的定價范圍為市內三區,有的定價范圍為市內六區,有的定價范圍為全市,主要是按照現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的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并遵循厘清市與區(市)的關系確定的。比如,青島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市內三區的自來水、供熱、管道燃氣、污水處理等公用事業價格,其他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轄區的上述公用事業價格;再如,青島市物價局制定市內六區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四市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當地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五、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發布實施后,如何進一步推動政府定價公平透明? 答:公布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行使權力,最大限度減少自由裁量權,推進政府定價公平透明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下一步,市物價局將健全政府定價制度,規范政府定價程序,落實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把實行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真正管細管好管到位。對納入項目清單的政府定價項目,要依法履職盡責,進一步規范定價程序,鼓勵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調價方案建議,參與價格聽證;完善政府定價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成本監審、價格聽證、集體審議、合法性審查等制度,確保工作程序明晰、規范、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有效約束政府定價行為;推行價格政策跟蹤評估制度,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及時改進完善政策,增強政府定價科學性。同時,對放開和取消的政府定價事項,必須堅決放開和取消,確保經營者依法享有并規范行使自主定價權;認真抓好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完善市場價格行為規則,建立價格誠信信用機制,堅決打擊不正當價格行為,努力營造公平有序、誠實守信的市場價格環境。
附件:
青島市市級政府定價項目清單 序號 定價項目 定價內容 定價范圍 備注 1 燃氣 管道燃氣配氣價格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管道燃氣銷售價格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含CNG加氣母站、常規站、子站) 全市
2 供水 轄區內跨區、市和市屬水利工程供水價格 全市 水利工程由用戶自建自用的和供方與終端用戶通過協議明確由雙方協商定價的部分除外
公共管網供應的自來水、再生水銷售價格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3 供熱 供熱價格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4 交通運輸 城市道路橋梁和隧道車輛通行費標準 全市
道路班車客運票價 全市
省內中央定價外的港口引航、拖輪等壟斷港口服務收費標準 全市
城市公交、軌道交通票價 城市公交: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及跨區市;軌道交通: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及跨區市
出租車運價、燃油附加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
具有自然壟斷經營等特征的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
超限運輸車輛停車服務費 全市
普通道路車輛救援服務費(含行政事業性道路清障費) 全市
5 教育 公辦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 全市
市屬及以上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住宿費 全市
6 醫療 市屬及轄區內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 全市
7 居住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
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 包括停車服務收費
8 資源環境 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
城市綠化補償費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市本級政府投資的體育文化設施收費 全市
醫療廢棄物處理收費標準 全市
污水處理價格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 市本級利用公共資源投資建設
9 殯葬
服務 殯葬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收費 市屬殯葬服務機構
公益性公墓價格和維護管理費 市級公益性公墓經營單位
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 市級經營性公墓經營單位
10 重要專業服務 生豬屠宰費 全市
城建檔案技術咨詢服務費 全市
車載氣瓶檢驗檢測費 全市
出租車安裝的設施物品價格及掛靠、管理收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
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標準 全市
居民供電、供氣、供排水、供熱等公用事業單位提供的具有行業或技術壟斷且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服務收費標準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及相關收費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
說明:
一、本項目清單不包括中央和省定價項目,在青島市凡涉及中央和省定價的定價項目、定價內容一律按中央和省定價目錄執行;本項目清單不包括區、市定價項目,區、市定價項目清單由各區、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發布。
二、列入本項目清單的定價內容,包括定價項目的具體價格、收費標準、基準價及浮動幅度以及相關的定價機制、辦法、規則等。
三、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項目,屬于青島市級政府定價的,自動進入本項目清單;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