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9日,本報A3版報道了一位三歲半的男孩在城陽國貨門口被撞夭折,8月28日,記者見到了夭折孩子的父親,他告訴記者當他連夜趕到青島,看到的只是兒子冰冷的遺體,不管是對于孩子父母,還是更長一輩的家人,這都是難以承受的打擊,孩子的父親希望能盡快處理完相關事項,盡快離開這座讓他傷心的城市……
兩通電話后才相信孩子出事了
8月28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城陽區河城路附近,記者見到了夭折男孩的父親賀先生,他穿著黑色上衣,看起來很年輕,年僅三歲七個月大的兒子夭折,讓這位90年出生的父親難以承受,“出事那天下午四點左右,我接到了岳父打來的電話,他說孩子沒了……”賀先生說道,“我當時就有點生氣,電話里跟岳父說‘你說什么啊,別蒙我’。”緊接著,岳父第二個打來的電話,讓賀先生暈倒在車上,“第一個電話,我是不敢相信,第二個電話,我意識到,我岳父不可能拿孩子的事蒙我,當時我就暈倒在車上了,邊上的朋友叫醒我,問我怎么了?當時我心里很亂,本來是要送朋友們回家的,當時我就把他們趕下了車……”
在說起剛知道孩子出事的信息時,賀先生的眼眶發紅,“我趕緊又給我爸打電話,我爸又給我岳父打了電話……”賀先生說道,“我連家都沒回,去接了我爸,開車就往青島趕。”從河南省周口市到青島市城陽區,700多里的路程,用時7個多小時,在這7個多小時里 ,賀先生心里仍有希望……
看到的是孩子冰冷的遺體
到達青島,已經是深夜,孩子的遺體在醫院,賀先生無法第一時間看到孩子,而他心中有無盡的悲傷和氣憤,所以根據他了解的情況,他到了奪取他孩子生命的司機住處附近,他想要找到這位司機,“當時心里就是憤怒,但是我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
在事發后第二天的一早,他在醫院太平間看到了自己的孩子,而這時的孩子已不再能說、能笑、能鬧,而是一具冰冷的遺體,“我妻子和妻子的家人都幾乎是跪著見我的,他們感覺對不起我,沒有看好孩子……”賀先生說道。
事情的發生,讓賀先生承受極大的心理沖擊,而賀先生的妻子更是幾乎沒有活下去的勇氣,“孩子已經上托管班了,因為放假,所以我對象帶著孩子回來探親,沒想到才分開一個月,我就再也聽不到孩子叫我爸爸。”賀先生說到這里沉默了一會。
想盡快離開這個傷心地
記者了解到,目前賀先生正在等待交警部門的相應處理,“事情發生后第二天,就給孩子做了法醫鑒定,鑒定上說孩子的死因主要是頭部受傷,腹部倒是沒有碾軋的情況。接下來,就是等交警部門給我們雙方做出責任的劃定。”賀先生說道,“事情發生后,司機方也有人來看過我們,當時我對象的情緒特別不穩定,我也不想看到他們,所以都是家里長輩見的。后來對方先給了我們兩萬塊錢的喪葬費,這個錢,我一分都沒動,這是因為孩子夭折人家給的錢,我不能花這個錢。”
“以前,我還經常來青島探親、玩,發生了這件事以后,我想我再也不會來這個地方了。”賀先生說道,“我現在就想著交警部門趕緊給出具責任劃分,然后趕緊把這件事情處理完,我就離開這里,再也不回來……”
律師說雙方各有責任
事情發生后,記者當時在現場采訪的時候,有的目擊者說孩子那么小,司機肯定要承擔主要責任,而有的目擊者說,家長沒有看好孩子,肯定也是有責任的,記者隨后聯系到山東頤衡律師事務所叢偉律師,他向記者說道,“從這件事情來看,司機方和監護人方肯定都是避免不了要承擔相應責任的,作為司機來說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有觀察行車環境的義務,而交警方面對于事故責任的劃分,需要根據現場勘查情況,以及事實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后進行責任比例的劃分。”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告訴記者說,“交警在進行責任劃分時,原則上是做出機動車方以及行人方這兩方的責任劃分。而當事司機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后,才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張林盛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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