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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熱的7月即將過去,明天將迎來同樣火熱的8月。8月,會有哪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的生活?
①APP新規:注冊用戶要實名認證;②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新規:付費搜索設比例上限;③工行借記卡及活期存折余額變動免費提醒短信將取消;④海南放開公立醫院61項醫療服務價格……更多↓↓與你我有關!!
夏秋季全國征兵8月1日開始 今年全國征兵工作從8月1日開始,至9月30日結束。在普通高等學校組織大學生征集的時間適當提前。優先批準高學歷青年和應屆畢業生入伍。征集年齡,男青年為年滿18至22周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放寬至24周歲,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過20周歲;女青年為年滿18至22周歲。適齡青年8月5日前可登錄“全國征兵網”(
http://www.gfbzb.gov.cn/)進行報名。
公安部推16項出入境措施支持廣東自貿區發展 公安部近日推出支持廣東自貿區建設及創新驅動發展的16項出入境政策措施,8月1日起實施。措施主要包括:簡化廣東自貿區認定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手續;對在廣東自貿區創新創業團隊的外籍成員和自貿區企業選聘的外籍技術人才試點實施永久居留積分評估制;支持外籍青年學生來廣東自貿區創新創業;為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實施便利政策;降低在廣東自貿區投資人員申請永久居留投資標準等。
APP新規:注冊用戶要實名認證 《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8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基于移動電話號碼等真實身份信息認證。APP未向用戶明示并經用戶同意,不得開啟收集地理位置、讀取通訊錄、使用攝像頭、啟用錄音等功能,不得捆綁安裝無關應用程序。
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新規:付費搜索設比例上限 《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8月1日起施行。《規定》要求,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提供者不得以鏈接、摘要、聯想詞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提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信息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信息,對付費搜索信息逐條加注顯著標識;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鏈接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工行借記卡及活期存折余額變動免費提醒短信將取消 8月1日起,工行將停止提供借記卡和活期存折賬戶免費余額變動提醒短信方式服務。如仍需短信方式提醒服務,可定制工銀信使余額變動提醒短信服務并按期繳納短信信使服務費。同時,還將停止發送信用卡人民幣交易金額300元以下(含)的余額變動提醒短信,改由通過融e聯信息發送。
上市公司將獲得更大自治空間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8月13日起施行,進一步賦予公司自治和靈活決策空間,放寬績效考核指標、股票定價機制、預留權益比例、股權激勵與其他重大事項的間隔期、終止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強制間隔期等方面要求。《辦法》還對信息披露作了專章規定,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并將細化監督處罰的規定,為事后監管執法提供保障。
新版民事訴訟文書樣式將投入使用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制作規范》《民事訴訟文書樣式》8月1日起實施,此次發布的民事訴訟文書樣式一共568個,其中包括法院用的文書樣式463個,當事人所用的文書樣式105個。當事人可正確選擇并適用訴訟過程中所需文書,這些文書也將成為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依法行使或處分民事實體權利、程序權利以及認可、負擔或履行民事義務的重要憑證。
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施行 2016年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錄除對舊版作調整外,還增加了《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
本次修訂將危險廢物調整為46大類別479種(其中新增117種)。新增的危險廢物,源于科研成果和危險廢物鑒別工作積累以及征求意見結果,主要是對HW11精蒸餾殘渣和HW50廢催化劑類廢物進行了細化。
《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辦法》施行 《國有糧油倉儲物流設施保護辦法》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侵占、損壞、擅自拆除糧油倉儲物流設施,擅自改變糧油倉儲物流設施用途,危害糧油倉儲物流設施安全和糧油儲存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我國法院8月1日起實施新民事訴訟文書樣式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制作規范》《民事訴訟文書樣式》,8月1日起實施。新公布的民事裁判文書樣式以審判為中心,突出不同審級特點。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新模板”,以后裁判文書事實部分將增加爭議焦點的內容。
公安部推16項出入境措施支持粵自貿區發展 公安部推出支持廣東自貿區建設及創新驅動發展的16項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國人簽證、停留居留證件、永久居留證簽發等方面,2016年8月1日起實施。
此次出臺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針對廣東自貿區建設及創新驅動發展中對外籍高層次人才、留學歸國創業外籍華人、外籍青年學生和投資人員四大類外籍群體的迫切需求,著重解決制約吸引和聚集各類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頸。
《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施行 《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辦法》自2016年8月1日起實施。此次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一是簡化行政許可。修訂后,《辦法》已無行政許可事項。保監會作為監管者,重在防范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不對保險公司投資具體項目進行審批。二是拓寬投資空間。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放寬保險資金可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的行業范圍,增加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可行投資模式,進一步分散保險資金投資風險。三是強化風險管控。四是完善制度規范。(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