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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向其單位員工和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存款8000余萬元,最少的5萬,最高的達上千萬。6月30日,經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該女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年近四十的高某,自己經營了一家幼兒園,每年的收入也很可觀。然而,為了擴大幼兒園建設,2009年末,高某便開始向單位員工、以及身邊的朋友借款,并承諾給予高額利息。過了一段時間,高某覺得錢不是很寬裕,于是就開始把借來的錢再放貸出去,以獲得更高的利息。其實高某已知道自己借款根本無法實現如此豐厚的回報,但已身陷其中,只得拆了東墻補西墻,于是,她整天以幼兒園投資的名義,忙于借款、放貸、支付利息等事項,那些將賣房款、買房款、向他人借的款、房屋抵押款等打入高某的帳戶的人已不計其數。直到2015年5月,高某已吸收存款8000余萬元,但最終還有1000余萬元沒有還上,金錢的缺口越來越大。于是,事情得以敗露。
(記者 徐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