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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朱慧卿
文/何勇海
日前,珠海一家面館因“謝絕現金”只接受手機支付,被中國人民銀行珠海支行認定為“拒收人民幣”的違法行為。記者采訪發現,廣州有經營場所也存在此類行為,部分公共服務機構還存在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現金的情況。(7月12日《羊城晚報》) 事實上,在電子支付潮流勢不可擋的今天,相信其他地方的老百姓,也遭遇過這種“霸王條款”。商家此舉,自己倒是方便,免除了收錢、找零的煩瑣,卻涉嫌侵犯消費者自由選擇結算方式的權利。尤其是一些中老年人,在這樣的結賬要求面前困難重重。
《人民銀行法》規定,人民幣是法定貨幣,以人民幣支付中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商家謝絕用現金支持消費賬單,顯然屬于拒收人民幣的情形,已涉嫌違法。公共服務機構更應該做到便民,而非僅僅方便自己。那些只帶了現金沒帶卡的群眾,豈不是要多跑冤枉路?
據報道,在督促整改下,珠海那家面館已撤下“謝絕現金”的提示,并接受用餐者現金付款。在電子支付方式激烈沖擊現金使用的情況下,這一事件極具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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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