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道朋友喝了酒不能開車,主動幫助朋友開車是對的,可駕證還沒學出來就急著樂于助人,無證駕駛就說不過去了。8日晚,李滄交警就查處了這樣一位“助人不當”的無證駕駛人。
8日晚10時一輛沿金水路東向西行駛的車號為魯B2RS**的面包車進入了李滄交警的視線,司機在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交警時,突然將車輛拐進人行道停下。見此情景,民警立即向前檢查,車上除了一名男性駕駛員外,副駕駛上還坐著一名男性。起初,駕駛員朱某某稱自己只隨身帶了行駛證,駕駛證沒帶在身上,可謊言終究難逃執(zhí)勤交警的法眼。
經查,此人從未取得過駕駛證,在交警的證據(jù)面前,朱某某承認了自己還沒有考出駕駛證,開車完全是為了幫坐在副駕駛室的朋友。朋友雖有駕駛證但因為喝了酒不能開車,自己就“仗義相幫”,在駕駛證學習期間幫忙開車拉朋友回家,沒想到遇上了交警。
等待這位助人不當?shù)臒o證駕駛者的是罰款1000元,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李滄交警提醒市民:君子助人,幫之有道,無論無證駕駛還是酒后駕駛都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
(半島記者 尹彥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