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6日訊 近日,位于嶗山區海青路上的海青花園小區物業完全停擺,大門破敗不堪,垃圾到處都是,這樣一個每平均價近3萬元的高端小區緣何沒落至此?原來,這一切都是小區用電惹的禍。業主張女士告訴信網海青花園與旁邊的石苑別墅和園中園小區的用電,均由青島東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東雍物業)負責,但物業卻不歸其管理。而業主要求實行一戶一表,卻至今未達成。國家電網則稱,該小區是物業轉供用電,要實行一戶一表,需要物業申請。而東雍物業也叫屈:個別業主無理取鬧。因為電的問題,海青花園陷入了混亂。
海青花園
海青花園管理亂象叢生配電室惹的禍?
2009年左右,張女士入住嶗山區海青路的海青花園小區,自入住以來,因用電問題就亂成一片,海青花園小區內有一處配電室,該配電室負責給海青花園和旁邊的園中園小區、石苑別墅供電,現由東雍物業管理。“東雍物業不負責海青花園的物業管理,電費卻由他們收取。”
這處配電室,也成為了矛盾的源頭。原來,海青小區由青島旗艦領航物業公司(下稱旗艦領航物業)管理,但電費卻要交給東雍物業,“我們小區的家用電費直接由東雍物業收取,公共用電費用一直包含在物業費中,交給旗艦領航物業,旗艦領航物業再交給東雍物業。”張女士說,因為海青花園的配電室問題,該小區內的物業如走馬觀花一般,換過多個,而旗艦領航物業也在4月份撤出了小區,杳無音信。
東雍物業這幾年對配電室的管理如何?張女士稱:一言不合就斷電。“我曾經因為不在家,晚交幾天電費,也不提前通知我下,東雍物業直接把電斷了。”
張女士告訴信網,現在,大部分業主一致要求海青花園實行一戶一表,至今未能實現,主要原因就是東雍物業把持著配電室拒不交出管理權。
東雍物業:業主欠我們兩萬元電費
7月4日,信網來到位于石苑別墅的東雍物業,王經理稱:“配電室的產權是我們的。”東雍物業與國家電網簽有供電合同,每次交費期間,東雍物業收取業主電費,然后交由國家電網。
業主一定要實行一戶一表,東雍物業作何看法?王經理稱這是個別業主無理取鬧,“就那么幾個人,不管哪個物業進入,都要鬧一鬧,大部分業主還是支持我們的工作。東雍物業無法交出配電室的管理權,原因是業主還欠近兩萬元的公共電費。我們現在墊付的公用電費,這個錢誰給我們?”
這近兩萬元的電費,業主方面則稱已經包含在物業費中交給了旗艦領航物業,這是東雍物業與旗艦領航物業之間的糾紛,不應該涉及業主。
街道辦居委會要求組建業主委員會
海青花園實行一戶一表究竟有何難度?張女士告訴信網,居委會與中韓街道辦事處曾就一戶一表問題協調過,海青花園小區所在的居委會趙主任說,在她到居委會工作之前,海青花園小區的用電問題就一直為人所詬病,他們也和中韓街道辦事處出面協調過,但均以失敗告終。“海青花園內的配電室負責三個小區和兩個花園的供電,要實行一戶一表,要這五個地方的所有業主同意。”趙主任說,這對居委會來說難度比較大,“像石苑別墅很多業主根本不在家,也不知道什么時候能回來,我們通知起來有困難。”
居委會的答復,卻遭到業主的反駁:“只有挨家挨戶通知這一種方式嗎?為何不能公示?”
對此,趙主任并未置評,她稱,“我們只能協調雙方,如何實行一戶一表,要問主管部門才行,至于拖欠的電費這得業主和東雍物業之間解決。”
而中韓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胡先生也告訴信網,街道辦只是參與協調,具體的情況,要問國家電網。“我們建議先成立業主委員會,再一步一步解決剩余問題。”
國家電網:需要東雍物業申請
7月5日下午,國家電網95598客服工作人員告訴信網,像海青花園這種情況,屬于物業轉供用電,配電室的產權歸屬物業公司,國家電網給物業公司供電,物業公司轉供給業主,并收取電費,再轉交給國家電網。
那么,該如何實行一戶一表?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下,應由物業申請,現場查看情況,才能確定方案。業主是否能夠自主申請,工作人員表示,這需要由嶗山區的國家電網解答。不過,7月5日,信網始終未能聯系上國家電網嶗山客戶中心的王經理。
近兩萬元公共電費是否應該牽扯業主?對此,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告訴信網,要先確定東雍物業是否授權海青花園小區的物業代收電費,若有授權,則是兩個物業之間的矛盾,不應牽扯到業主。若無授權,但業主與海青花園小區的物業形成了代繳電費的既定事實,則業主要向海青花園小區之前的物業公司追討電費,再交由東雍物業。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