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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被跳蚤咬出的膿包。 ▲房子里養的貓。(市民供圖)
半島都市報7月4日訊(記者 鮑福玉 劉玉凡) 近幾個月來,家住市北區保利百合花園的王先生發現,自己居住的24樓樓道內總是傳來一股難聞的氣味,孩子身上被跳蚤咬得到處都是奇癢的膿包。后來他才發現,“罪魁禍首”原來是鄰居家中養的20多只貓,同一單元的其他業主也深受其害。據了解,目前島城暫無規范養貓的政策法規,如何在不影響鄰居的前提下養貓,成為愛貓人士和小區居民共同關注的話題。
“實在受不了這個味了。”4日,市民王先生無奈地說道,自從新鄰居搬入房子,他才得知對方有養貓的癖好,不時提著貓籠乘電梯上下。“本來以為他們頂多養一兩只貓作為寵物,可后來才知道我想得太簡單了。”王先生說,每到陰天的時候,樓道內的氣味更是讓人作嘔,他才意識到鄰居可能養了不止一只貓。
王先生告訴記者,鄰居家里除了散發出難聞的氣味,更讓人“草雞”的是跳蚤問題,“你看看我的腿上,一個個都是紅色的包,孩子身上的紅包更多,一個月都沒消。”記者注意到,王先生腿上的膿包非常顯眼,他還拿出一個白色塑料瓶,瓶子里裝著他抓到的跳蚤。“我現在擔心這些跳蚤帶著病菌,傳播疾病。”王先生說道,“今天我找到了房東、物業和居委會主任,一塊碰碰頭想想辦法,這事到底該怎么辦?”
記者在社區居委會找到了房東劉女士,說起此事劉女士非常惱火。“這是我弟弟的房子,因為他去美國做生意,所以委托我管理這套房子!”劉女士說,這套房子是弟弟的婚房,因為都是嶄新的,所以開始并沒舍得往外出租。“但是電器閑著就閑壞了,所以今年這才將房子租出去!”劉女士說,在今年3月份,她通過一家中介公司將房屋出租給了兩個年輕人。
“他們說自己在這里住,也沒說用這房子來養貓!”劉女士說,平時她居住在城陽,如果不是這幾天頻繁接到鄰居的投訴,她還不知道里面竟然發生了這樣的事。
“昨天晚上我們進去一看,發現其中次臥養滿了貓!”劉女士說,由于氣味熏人,屋內甚至不能站人,她當即向對方提出了抗議,并要求收回房屋,可是沒想到對方并不理會,而且他們說搬也可以但是需要賠償兩倍房租。“他們本身就違反了房屋租賃合同,而且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改變了房屋用途,理應配合我們!”劉女士說,她現在最擔心的是,就算他們搬走了,屋里的味還會很大。“這樣子這房子不管是出租還是居住,都成了問題!”
保利百合花園物業許經理告訴記者,接到居民的投訴后,他們也非常重視,不僅給對方打了電話還多次上門督促,但是沒有執法權,很快也陷入被動。“他們畢竟是在屋里,把門一關,我們也沒有辦法!”許經理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督促一下此事。
■尷尬 高樓養貓擾民,管理監管缺位 為了了解此事,記者在樓下見到了租客小王,她表示家里只養了七八只貓,平時她和室友很喜歡養貓,但很注意衛生。記者隨后和物業許經理一起來到24樓,小王剛打開房門,一陣刺鼻的氣味撲面而來,不過房間地面收拾得非常干凈。小王表示,可能自己住的時間長了,就習慣了氣味,察覺不出有任何異常。隨后她把次臥的房門打開,記者看到里面有二十余個貓籠,里面有大大小小二十多只貓。“這些是名貴的寵物貓,一只得一萬塊錢左右,總共得20多萬元。”小王說道。
對于鄰居投訴的問題,她表示還可以再與對方溝通。至于房東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問題,她說可以通過中介再解決,記者注意到,房屋中介也到了現場,對此事進行了調解。
在現場采訪時,金沙路社區居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為沒有執法權,接到居民投訴之后,他們也先后將此問題反映至城管、公安、畜牧防疫等部門,但是收效甚微。那么到底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記者隨后就此事也聯系到城管執法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據其所知,寵物貓并沒有納入他們的管理范圍,因此無法上門處理,建議記者問問其他部門。記者隨后又聯系到公安部門。民警表示,不用說寵物貓,單就是流浪貓現在也處于無法可依的境地,民警執法缺乏依據。“就算是發生肢體沖突,民警也只能是就治安方面來進行處理,對養貓也沒有辦法強制對方不養。”民警說。
記者隨后也聯系到畜牧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本市最新的養犬管理辦法,10月1日之后,居民飼養寵物犬一家只能飼養一只。“但對寵物貓來說,卻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目前來看只能靠個人自覺。”工作人員表示,“不過不管飼養什么,也不能違反大家的公共利益,這是最基本的。”
文/圖 本報記者 鮑福玉劉玉凡(署名除外)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