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紅梅
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同學之間恃強凌弱,動輒拳打腳踢、扇耳光、扯頭發甚至逼迫喝尿,近年來,發生在中小學校園里的諸多侵犯人身權利的羞辱行為讓成年人看了都汗毛直豎。相對弱小的受害者因為怕事,不敢反抗和告發欺凌者,長期惡性循環會影響其身心健康甚至人格發展。此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從專題教育、規章制度完善、加強預防、事件處理等方面明確了應對措施,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校園欺凌現象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長特點之外,校園環境、社會環境也有很大關系。校園是外部社會的縮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環境的直接反映。倘若老師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學生,社會暴力事件時有發生,孩子們也難免耳濡目染,將戾氣帶進校園。而且,對于輕微的校園欺凌行為,我們往往過于放縱,以為那只是孩子之間比較普遍的小摩擦,一般要等到發生較大的事件后才關注,處理方式也以批評、教育為主,很少追究法律責任,沒有形成警示效應。
應對校園欺凌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在短短8個月的專項治理之外,還需要學校與家庭、社會共同努力,對校園欺凌真正做到“零容忍”。學校要加強品德、法律、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及自我管理、情緒控制能力,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發現、制止。此外,對惡意造成重大傷害的欺凌者,相關部門也要依法嚴懲、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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