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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交警大隊微信公眾號接到群眾報警視頻,報警人張華(化名)反映他在4月11日下午由北京路向天津路行駛的時候,遇到一輛逆向行駛變道的面包車妨礙他正常行駛,他便急促地鳴笛提醒該車注意,結果后來面包車卻追上他的車,并且在下一個路口把他的車逼停,隨后還掏出了疑似“槍”的東西指向他,并對他惡語相向,對方的“路怒”行為著實把他嚇得不輕。
通過面包車鎖定嫌疑人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交警大隊微信值班員接到張華報警視頻后,立即與其取得了聯系,經過對原始視頻和報案人陳述的分析,初步判斷張華遇到的有可能不只是“路怒”引發的交通違法那么簡單,交警立即將掌握的線索與有管理權限的黃海路派出所聯系,并帶著掌握的一手資料與報案人張華來到了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黃海路派出所接案后,立即展開調查,通過面包車牌照鎖定嫌疑人朱某,并依法傳喚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在派出所,朱某對其4月11日下午5時許在天津路與張華發生行車糾紛后將其逼停并持船用手槍式救命索發射器對其進行威脅恐嚇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黃海路派出所副所長潘文君介紹,朱某所使用的作案工具雖然為船用手槍式救命索發射器,但因其外觀與槍支有一定的相似性,并具有擊發裝置,非專業人士很難及時準確辨別其準確的屬性,且朱某在對受害人實施恐嚇時,有主觀逼停對方車輛以及想使用該作案工具使受害人感受到威脅并對其害怕恐懼的心理,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故對其依法做出行政拘留十天收繳作案工具的處理。
“路怒”小伙連稱“沒想到”
4月18日,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交警大隊宣傳科李瑞娜警官在日照市拘留所見到了朱某。羈押期過半的朱某給李警官的第一印像仍像個孩子,與在視頻中對受害人惡語相向的那個“路怒男”截然不同。通過交流,朱某向李警官敞開了心扉:兩年前20歲出頭的他通過了駕考并買了這輛面包車,在市區做起了送貨生意,平時開車他也很注意遵守交通法規。說到“路怒”,雖然他之前也有所了解,但是如今發生在自己身上并造成這樣的后果,也是感到很意外的。提到當天發生的事,他和李警官交流時反復用到“沒想到”、“不應該”、“不值當”,可謂是悔意萬千。
朱某說,事發當天他沒有上班,下午兩點多,他先來到了開發區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將自己面包車的違法進行了處理,然后去朋友那坐了會兒,接著就去了天津路那送貨,放下貨物后,他就橫穿馬路想要變道對面車道繼續行駛,就在他剛剛變道過來的時候他前面的車卻突然也要變道,他便立即向左打方向進行避讓,但對方持續的鳴笛迅速惹怒了朱某,他迅速駕車超越張華的車將其逼停,并掏出船用手槍式救命索發射器對張華進行了恐嚇。雖然解了一時之快,但沖動過后,回到家的他還是多少有些后怕,直到公安機關傳喚他才真正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路怒引發的事件逐年上升
日照開發區交警大隊宣傳科于曉濤科長表示,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的相關統計,因路怒引發的交通事故、事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民警提醒大家要正視路怒癥的危害,請司機朋友們自覺克服“路怒”,不占道、不搶行、按道行駛、禮讓文明行車;路遇“路怒”,理性平和,不開斗氣車。
文 /圖 記者 侯彥平 本報通訊員 劉汶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