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濟南訊 2015年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立案登記制實施之年。記者從省法院日前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21121件,同比增加6.3%。其中,一審行政案件共收案16792件,同比增加3.6%,審結15784件。
按行政管理范圍劃分,案件數量居前十位的依次是土地、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房屋登記、計劃生育、征收補償、鄉政府、規劃、工商、環保,十類案件合計10257件,占收案總數的61.08%。其中,土地、公安、房屋登記、鄉政府、規劃、工商等案件同比出現增長。被訴行政行為的類型呈現多元化趨勢,行政處罰、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許可等類型案件數量排在前列。
“2015年一審行政案件經實體審查后,行政機關敗訴案件數為1629件,比2014年的1124件增加45%。行政機關實體敗訴率為30%。”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成武介紹,行政不作為是行政機關敗訴的一項重要原因。實踐中表現為行政機關怠于、延遲、消極履行法定職責或拒絕行政相對人提出的履行職責申請等。行政不作為的現象在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以及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中較為突出。
盧某訴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案就是這樣一起典型案例。2015年3月,盧某向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區政府)郵寄了《拆遷補償遺漏信息公開申請書》,其請求事項為:“區政府公開棗莊市畜牧珍禽示范園2011年4月份拆遷補償公告遺漏信息,對超過租賃合同面積每平方米補償220元,是補償的房屋還是補償的沒蓋房屋空地款。”區政府沒有給予答復。盧某認為區政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給予答復,遂訴至法院。
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盧某向區政府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后,區政府沒有給予答復,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區政府主張盧某應當向區政府信息中心提出申請,但信息中心是區政府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內設機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沒有規定申請人應當向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盧某向區政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并無不當。區政府在收到原告盧某的申請后,沒有履行告知或說明義務。遂判決區政府于判決生效后15個工作日內對盧某的申請給予書面答復。
“行政機關敗訴案件還呈現出行政行為程序違法案件增多、適用法律錯誤、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等特點。行政機關敗訴案件數量較多的行政管理范圍為土地、征收補償、勞動和社會保障、房屋登記、公安、民政、鄉政府、工商等。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補償類案件數量近年來呈增加之勢,該類案件中行政機關的敗訴率也居高不下。”張成武說。
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5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637人(次),同比增長4倍。行政機關的出庭應訴工作雖然有了較大進步,但仍然存在著僅委托律師出庭應訴、簡單應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發表意見以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等問題。
“行政機關敗訴說明部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還不夠強,執法水平和能力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行政執法的要求,存在法律標準理解有偏差、適用法律不準確的情況。有的行政機關缺乏完善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執法過錯和責任得不到有效的追究。一些行政機關敗訴的案件雖然經過了復議程序,但違法行政行為并未得到及時糾正。”省法院行政庭庭長劉長玉說,為進一步推進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建議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及時清理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抓好重點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功能,強化依法出庭應訴。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