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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老百姓大藥房等19家藥店發布聯合聲明,稱阿里健康介入藥品信息監管,既關系到國家數據安全,又造成不公平競爭,同時涉嫌綁架公權利用數據牟利,必須徹底出局才能真正解決矛盾。阿里健康官方微博2月24日深夜發表聲明進行回應,表示堅持找假藥的“麻煩”。這是繼2月20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宣布決定暫停執行藥品電子監管碼以來,阿里健康和實體藥房的再次過招。(2月25日人民網) 作為藥品的一個合格的身份證,電子監管碼依靠覆蓋全國的國家藥監網平臺完成產品狀態查詢、追溯和管理功能。就是這樣一個監管碼,讓阿里健康和實體藥店多次過招,一度還因此打起了官司。交鋒中,二者也各有道理。有了監管碼,從生產出廠、流通、運輸、儲存直至配送給醫療機構的全過程在藥品監管部門的監控之下,從而可以打擊假藥、嚴格溯源。但是在實體藥店看來,執行電子監管碼讓藥店增加了不小的成本,而且藥品企業已經有了防偽標識,電子監管碼完全是重復建設。更何況阿里健康本身也涉及藥品經營,即便將藥品電子監管權移交國家食藥監總局,只負責藥品電子監管網技術,仍然難逃壟斷、暗箱操作之嫌。
兩者所處的角度不同,衡量標準不一,自然很難達成共識。藥品電子監管系統該不該取消,還是引入第三方具體運維,這些都可以重新進行商討和設計,新事物就是在不斷的博弈過程中完善的。所以,阿里健康和實體藥店之爭并不是壞事,相反,應該為雙方搭建好博弈的平臺,讓雙方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內進行公開而充分的博弈,最終形成共識,決定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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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