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濰坊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2016年1月9日,濰坊長興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氟化氫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經研究,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壽光市政府、經信局、安監局、侯鎮黨委政府,濰坊市經信委、安監局分別作為屬地管理、行業管理、綜合監管等單位,存在未認真履行職責、監督檢查不嚴不細、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等問題,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分別給予壽光市政府副市長王安文免予黨紀處分處理;壽光市經信局局長韓成吉免予黨紀處分處理,黨委副書記劉雨春黨內警告處分,電力監管辦公室負責人郭慶鈺行政記過處分;壽光市安監局局長王學江誡勉談話處理,副局長王志軍黨內警告處分,危險化學品監管科科長王海行政記過處分,監察大隊五中隊中隊長劉愷行政記過處分;侯鎮黨委書記李增國黨內警告處分,鎮長苗光盛行政記過處分,海洋化工園區管理辦公室主任、黨支部書記聶義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海洋化工園區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吳子明行政記過處分,綜合執法辦公室主任方建忠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濰坊市經信委副主任楊希春誡勉談話處理,濰坊市安監局局長尹文林誡勉談話處理。侯鎮政府、壽光市安監局、壽光市經信局分別向壽光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濰坊長興化工有限公司、壽光市申達化學工業有限公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出租生產裝置和設備、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組織生產、生產現場安全管理缺失、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理不當并遲報事故,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對涉嫌犯罪的兩公司主要負責人馮瑞禎、趙士明分別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由壽光市安監局對兩公司分別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淄博恒泰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安全評價未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由濰坊市安監局移送山東省安監局依法處理。
針對以上通報的典型問題,全市各級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狠抓嚴管,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活動。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不出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一案雙查”、“一案雙究”,加大對安全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力度,通過強化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守住安全底線,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