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21日訊(記者 尹彥鑫) 2015年8月底,吉林通化的男子張某醉酒騎摩托車,結果在青西新區(qū)撞傷行人,自己逃跑途中跳進河中受傷被取保候審,期間張某又跟黃島警方玩起了失蹤。2016年2月,黃島交警得知線索后,驅車千里將躲進通化山林家中的張某抓獲。當民警出現(xiàn)在面前時,張某長嘆一口氣:“終于可以睡個安穩(wěn)覺了”。
幾年前,張某和同鄉(xiāng)到青西新區(qū)泊里一家建材加工廠打工,為了方便外出,沒有駕駛證的張某花了300元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沒有保險也沒上牌。2015年8月31日中午,張某獨自在宿舍里喝了一杯白酒,睡到下午3點,感覺酒醒的張某,想到市場買點菜,當他沿著泊里二路由西向東行駛時,一時間走了神,在一處路口撞倒了一名婦女。
這名女子被撞后躺在地上爬不起來,張某一下慌了神,此時很多路人都過來圍觀,并有人報警。張某想到自己剛喝了酒,肯定要承擔全部責任,非常害怕,趁人不備扔下摩托車就跑,幾名路人一邊報警,一邊在后面追趕。張某沿著泊里二路瘋狂地向東邊跑去,結果慌不擇路跳進河中,一條腿被摔骨折。最終,陷入淤泥中的張某無法逃脫,被市民和趕到的民警抓獲。
民警將渾身濕透的張某帶到醫(y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顯示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7.2mg/100ml,屬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由于張某一條腿骨折需入院治療,黃島警方對其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2015年10月初,黃島警方要求張某到交警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張某得知不僅要賠償對方幾萬元的醫(yī)療費,還要負刑事責任,多次以腿傷未愈為由拒絕到案,后來干脆更換了手機號碼。同年11月18日,黃島警方將張某列為網(wǎng)上逃犯。
民警經(jīng)過多方排查,獲知張某可能躲在老家,今年2月16日,驅車趕赴吉林省通化市抓捕張某。在當?shù)鼐降膮f(xié)助下,民警將躲藏在山林家中三個月的張某當場抓獲。
據(jù)張某交代,他不覺得醉酒駕車是個事兒,何況被撞婦女也沒有死亡,覺得躲起來后,警方不會為這點小事,跑這么遠的路來抓他。后來,張某從黃島的同鄉(xiāng)那里打聽到,警方正到處找他,于是害怕了,整天提心吊膽,三個月來度日如年,睡覺都不踏實。2月18日張某被黃島警方帶回,隨后被移送至檢察機關接受進一步處理。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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